杨浦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杨浦区医疗保障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联系(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邮编:200082;电话:6589466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条例》《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一) 主动公开

依托“信用杨浦”“上海杨浦”杨浦医保公众号等多平台公开政府政务信息2023年完成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项,公开政策文件18政策解读3行政处罚95财政预决算12条,推送图文610篇,总阅读量14.8万次严格按时限完成两会提案建议11件,其中政协提案6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按期办结率100%,并及时在“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中公开结果。

(二) 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在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持续发力,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依申请专题培训,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年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我局公文印发办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严肃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报、层层把关”原则,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完成公文全量备案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着力打造“两网一微”区医保局政务公开平台。一是依托“信用杨浦”“上海杨浦”两大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医保政策文件及解读、年度计划、财政信息、两会办理、法治政府等政务信息及经办服务、基金监管、长护险等医保工作。二是依托“杨浦医保”公众号,推送最新医保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健康知识等资讯,提供线上查询、智能客服等便民服务,上线“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等专栏,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工作效能。同时,做好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热点关注。

(五) 监督保障情况

着力推动区委区政府市医保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年度整体工作及考核,局领导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指导部署公开内容及频次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部门业务学习范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制定我单位公众号管理办法,重要工作讯息、政策等内容通过公众号等外网平台发布的同时,严格遵守层层审查制度;严格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未发生泄密事件或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群众举报、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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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区政府要求和优秀部门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形式还不够多元;二是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做好改进:一是运用图文、视频AI直播多元形式开展医保宣传、解读强化微信公众号功能菜单开发探索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着力打造医保数字人,依托杨浦医保视频号,进行多内容、全天候、不间断的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助力政务公开见真章、出实效;二是强化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机制,强化专人负责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制定背景、征集通知、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主动公开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杨浦区关于加强常态化条件下区域内多部门联动医保基金使用监管的方案》,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4月开展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举办2023年杨浦区法治医保知识竞赛,共1万余人次参加答题。10月,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聚焦社区(运动)健康师、经办政策、“一网通办”等重点工作,邀请了工作、生活、学习在杨浦的“两代表一委员”、医药机构、企业、杨浦居民等来自各行各业共10位居民代表,通过“实地参观”、“政策解读”和“交流互动”等环节让居民代表全方位了解门诊共济政策、医保电子凭证等医保政策听取居民代表对社区(运动)健康师、经办政策、“一网通办”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的咨询和建议,进一步为广大参保人提供公开透明、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推动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彩虹医保 多彩保障”支部品牌,开展“彩虹医保讲堂”17期“彩虹医保宣讲队”活动48场,切实提高了医保政策公开水平。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杨浦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