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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行政处罚) 2024-10-09
索引号:-2024-12814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重大违法社会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行政处罚)
案件编号 | 单位名称 | 处理机关 | 违法事实 | 处理时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0241000547 | 上海杏儒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投诉人反映拖欠工资,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用工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2024年8月5日 | 91310110MA1G8Y253K |
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件情况
上海杏儒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阻挠监察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28日,1名劳动者投诉,反映位于杨浦区国定路16号的上海杏儒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杏儒公司”)拖欠其工资。4月30日案件下发后,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大队(现改为行政执法科)立即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投诉人与单位曾就工资支付问题经街道调解,杏儒公司承诺将于5月26日支付工资。5月22日,执法人员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瑞联系后,对方承诺会尽快处理。
5月27日,投诉人表示未收到工资。5月29日,执法人员上门监察,发出《调查询问书》,要求杏儒公司于6月4日提供用工材料。该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用工材料。
经办人6月4日至6月24日期间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刘瑞未果。遂于2024年6月26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单位按要求提供用工材料。该单位未整改。2024年8月5日,我局对该单位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鉴于杏儒公司上述行为至今未整改,特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