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殷行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15

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单位:

为推动辖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现将《殷行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大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殷行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杨浦区安委会制定的《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工作方案》(杨安委会〔2023〕4 号),结合殷行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城区安全运行风险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燃气、工贸、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医疗卫生、养老机构、厂中厂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使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切实得到遏制,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依托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一)成立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邱 红 殷行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纪 军 殷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建彬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薛春笑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 梅 街道纪工委书记

何天玲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琼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保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 忠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佳 街道武装部部长

陈 志 街道二级调研员

李欣荣 殷行派出所所长

杨 鞠 中原路派出所所长


组 员:丁向东 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王 巍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钱 骏 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王晓琨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章 琦 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金文洁 社区宣传文化办公室副主任

季 君 社区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刘轶群 社区营商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房长清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一级主办

李振海 街道城建中心主任

王 悦 街道城运中心副主任

魏 伟 殷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成岗 殷行派出所副所长

成晓纲 中原路派出所副所长

崔 明 殷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下设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办公室

主 任:丁向东 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王晓琨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彭 震 社区平安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董晓丽 社区平安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国胜华 街道安监站负责人

唐浩辰 街道消防专职干部

施 铖 街道消防专职干部

沙 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军工路组组长

林耿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光北片组长

李光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光南片组长

工作专班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负总责,承担统筹组织工作,发动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加强与区安委办的沟通协调,根据下达的重点任务和要求,推进排查整治方案落地落实落细。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监管,提升自查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将排查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排查整改质量。街道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在此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强化危险作业管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盯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严格检查督促制度措施落实,从根本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头雁效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活动常态化,对5年来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开展后评估,带头深入学习宣讲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等安全生产管理创新,采取企业班子成员下沉“包干制”等方式,一级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制度、品牌案例、长效机制。加强示范引领,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带动行业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精准严格督查,提升排查能力

街道平安办、管理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通过精准严格的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强化监管人员培训。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结合日常工作例会以及工作微信群,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强化严格检查力度。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严格检查,聚焦重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3.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帮扶指导。

(三)压实领导责任,提升监管水平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产业能级提升等过程环节守牢安全底线,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和本区“80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优势加强企业参与度。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要按照各阶段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街道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区相关部门执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街道要督促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约谈会。区安委会将组织力量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考核巡查,对组织不力、排查整改不细致不彻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不及时上报的严格追责问效。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辖区各企业于每月26日前填写附表(附后)报送至街道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街道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办,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区安委办,于每月28日前报送区安委办排查整治进展情况。

殷行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5日

附表

殷行街道辖区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进展情况表


单位名称:         时间:2023年  月  日

1

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填是或否)


4

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次数(次)


5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本区80条(次)


6

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研究(次)


7

企业是否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填是或否)


8

企业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9

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填是或否)


10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是否无证上岗作业(填是或否)


11

外包外租是否安全管理混乱

(填是或否)


12

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是否不熟悉逃生出口(填是或否)



注:

1.本表格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6日前上报截至当月的累计情况。

2.表格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进行自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是否无证上岗作业,是否有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