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域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报 2012-03-27
关于区域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报
杨安监〔2012〕15号
各委、办、局,街道、镇,有关单位:
为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条例》要求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从去年12月份开始,我局在全区各重点企业、建筑工地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宣贯教育活动。今年,我局按照《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结合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调整力量、重心下沉、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狠,力争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2月份以来,我局组织三个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小组对区域内建筑工地开展了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以查处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重点对施工场所从业人员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检查组共抽查建筑工地24家,查处违章违规行为8例,为了达到警示和教育目的,区安监局对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8家施工单位发出监察指令书,同时约谈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依据《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11.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单位依然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负责人未现场带班、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施工场所存在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高处悬挂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违章违规行为。存在违章违规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的单位有: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江湾城C5-2地块综合开发项目、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龙江路2号装修项目、福建省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光路300号地块项目、上海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和路701号项目等工地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鲁路35号校舍修复工程项目工地作业人员无证从事电工作业;上海聚隆绿化发展有限公司新江湾城D1地块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工地作业人员无证从事电焊作业;上海科胜幕墙有限公司隆昌路612号复旦软件园项目工地作业人员用切割机砂轮片侧面从事打磨作业;上海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国和路701号项目工地高处悬挂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绳、未戴安全帽、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各建筑工地已全面开工,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区域内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和较大以上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继续处于平稳受控状态,对近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确保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制定相关落实执行方案,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内容,并依照《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杜绝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有效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严禁违法违规施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筑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根据季节性和施工特点,安排检查工作重点。春季雨水较多,各建筑施工单位应积极开展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同时根据施工特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以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不定期、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决不姑息迁就。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