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的通知 2023-04-17

关于开展2023年度杨浦区社会组织

规范化建设评估的通知

 

区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业务主管

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对2023年度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
    1、在2021年6月30日前经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从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的。

2、曾获得过评估等级,且满5年有效期的。

3、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重新申请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能申报参加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检;
2、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申请参加规范化建设评估后无正当理由退出的;

4、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6、有条件建立党组织而未建的(至少要有党建联络员);

7、财务管理未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

8、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标准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标准。按照《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8版)》要求实施评估(可在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首页>专题专栏>上海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下载中下载,网址:https://mzj.sh.gov.cn/MZ_shetuan421_0-2-3-357-417/index.html)。本区各参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应的台账资料(包括《上海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根据《上海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报告建议格式内容》撰写的自评报告、与社会组织类型相对应的等级评估评分表,相关材料请从前述网站下载)。

三、评估流程

(一)自查申报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通过自查自评,确定拟申报的评估等级,并扫描二维码填写《2023年度杨浦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报名申请表》。

(二)迎评准备阶段。2023年6月5日前,各参评社会组织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办公室递交《上海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自评报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A级以下可不提供)、与社会组织类型相对应的等级评估评分表(表内须打好自评分)等材料。(材料请送至怀德路600号2楼18-20号民政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2、25031043。)

(三)实施评估阶段。2023年7月上旬至9月中旬,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并提出初步评估等级建议。各参评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退出评估,违者将不得参加下年度的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
    (四)审议评定阶段。2023年10月底,筹备召开杨浦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对3A级以下单位确定评估等级并发布公告,对4A、5A级以上单位确定初评等级意见报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审议确定。

四、评估奖励

1、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2、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3、对参加本年度评估并初次获得3A级、4A级、5A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由区民政局预算经费中支出。

五、其他事项

1、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5032419,徐老师;65419106,夏老师。

2、规范化建设评估相关资料填报辅导联系电话:13611653967,刘老师。 

附:二维码

      微信图片_20230423183728.jpg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