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C128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17

                                                 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杨建委两会[2024]50

 

 

对区政协十五次会议

C128号提案的答复

                                                                                                          

沈岱青委员:

您提出的C128“关于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概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充分考虑残疾人、老人、婴幼儿、孕妇、病人等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并将杨浦区无障碍环境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列入民心工程,充分体现杨浦城区温度。您所提建议是落实《条例》的重要抓手,值得采纳。

二、建议答复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关于您所提的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目前区残联定期在全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宣传和发放《无障碍环境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意义、标准和责任,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和爱护无障碍设施的责任意识。

(二)定期组织对无障碍环境建成后的维护管理检查

关于您所提议的定期组织对无障碍环境建成后的维护管理检查,目前区建管委联合区大数据中心、区残联成立无障碍建设工作机制,联合区残联、区检察院建立杨浦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护合作机制,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针对“12345”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动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1、盲道占据问题

目前,我区主要商圈、公共场所、新旧小区等均设置了面向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的无障碍设施确实还存在着盲道被沿街商户物品、共享单车随意堆放建筑施工等侵占的情况造成无障碍人群出行困难等问题。主要为临时堆放物品、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超量投放、车辆淤积未及时清运、市民不守规则乱停乱放等多种原因导致。针对上述问题,城管、交警、交通、街道、企业、社会多方联动,协力解决盲道占据的问题。

1)完善盲道建设和维护

近年来,区建管委结合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城市更新等工作不断推进完善盲道建设和维护。一方面督促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另一方面落实无障碍设施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对于发现的设施损毁、故障等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维修,确保设施的完好可用。近三年,我区共更新改造盲道24874米,更新改造无障碍坡道325处。通过道路新建增设盲道5620米,新建无障碍坡道104处。

2)落实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建管委、属地街道等协同发力,持续强化日常巡管和视频巡查,通过12345、网格化巡查、视频检查等主动发现临时堆放物品、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占据盲道比较突出的点位。对于临时堆放物品、临时施工占据盲道的行为由城管部门、属地街道督促当事人及时完成整改,盲道恢复通畅,同时根据《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于非机车占道的行为,区城管执法局、属地街道共同配合督促运营企业及时清理车辆坚决执法,保障有无障碍需求人士的通行权益拒不服从管理的骑车人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会同属地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罚,做到“还路于行,还路于民”,切实保障人行道盲道的完好和完整。

3)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针对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区建管委全面动员和督促各相关方加强停放管理,并通过约谈和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签订《杨浦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投放协议》,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规范投放运营车辆,建立日常调度、清理回收运维保障队伍,及时调度清收违规停放车辆。

二是区建管委指导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同遴选和委托第三方清运企业,开展违规停放车辆代回收清运工作,配合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未备案、违规投放/停放车辆进行清运回收。

三是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非机动车停放点承载情况,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设置禁停区,对在禁停区违规停放的车主采取惩罚措施,并在发现违停车辆15分钟内清理。

四是对共享单车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从车辆备案、运营维护、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市交通委将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各企业最大车辆投放数量。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倡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行、有序停放,自觉维护共享单车正常使用和规范停放的良好秩序。

2、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后的实际使用情况

为建立健全加装电梯长效管理机制,解决电梯用好、管好的“最后一公里”,本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联〔2021〕10号),明确了电梯管理责任、经费筹集使用、相关权利义务等事项,同时,《指导意见》还提供了《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具体方案》、《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委托管理协议》等示范文本,指导业主和相关单位在实施加装电梯时落实后续管理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加装电梯管理机制,保障电梯安全平稳运行,市级相关部门对已投入使用的加装电梯运行维护管理现状进行总结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近期印发了《关于落实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指导意见》(沪精细化办〔2024〕1号),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一是在加装电梯前期阶段,属地街镇要指导加梯所有权人在加梯方案中明确使用管理单位及相关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费用使用规则等后续管理事项。

二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意见征询、现场施工、后续管理等环节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全程参与,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主动承接加梯所有权人的委托,通过电梯使用管理服务。各区房管集团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加梯工作,明确一家下属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单位作为托底保障单位。

三是加梯所有权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自行开设和管理电梯经费账户,也可委托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资金监管机构代为管理,并鼓励购买电梯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险产品,通过“保险+服务”模式解决电梯安装和管理问题,为加梯居民提供多模式选择。

下一步杨浦将在持续推进加装电梯的同时,不断跟踪加装电梯和后续运维过程,立足加装电梯的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加装电梯这一民心工程。

(三)关于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与表彰和奖励的相关建议

该建议与2023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中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谋而合。

据了解,市级部门正在研究相关表彰和奖励具体配套政策的细则。我们将高度关注此项政策动态,并积极向市级有关业务部门反映您提出的建议,在市级部门政策发布后依托区级无障碍推进机制,切实贯彻实施好无障碍环境的相关规定,鼓励更多的人对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提高工作提出更加好的建议,切实提升我区无障碍建设的水平。

再次感谢您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