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26

杨浦区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要求,我委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上海市杨浦区档案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2014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制。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明确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保密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妥善做好涉密文件的日常管理。

成立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综合评议和监督检查。每个科室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并报委领导批准后在杨浦国资门户网站等平台上主动公布或依申请公布。

(二)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根据区政府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了《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落实,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关。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委委托区档案局(眉州路707号)为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每月我委还会上报当月的信息公开统计数量,并做好各项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利用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3件。

(一)注重公开,形式多样。目前,我委通过区政务网站和《杨浦国资》报、宣传板报、政府信息公共传阅栏、咨询电话以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关于改制及资产处置的信息,方便市民群众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委政务信息。

(二)规范梳理,及时答复。我委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在区政府政务网上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依申请公开0件。我委领导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处理工作,遇有信息申请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积极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主动咨询区府办信息公开科、区府法制办以及市国资委办公室意见,研究制定答复方案,并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

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故无特需支付的单项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暂无单独设立的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此项收费。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要继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条例和制度,要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以内容细化为抓手,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要健全机制,依法合规处理信息公开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

(三)要做好网站建设,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我委的门户网站既是便民的服务窗口,也展示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我委将进一步加大网站的建设和应用方便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确保公众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七、其他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gzw.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办公室,电话:25251100

                                       

 

 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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