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A057号提案的答复(合办) 2022-05-08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

杨卫健委【2022】31号




对区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A057号提案的答复(合办)

区防控办:

台盟杨浦区委提出的A057号“关于重点公共场所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医疗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场所,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可以巩固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的重大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医院多措并举落实医院常态化和制度化疫情防控工作势在必行。收到提案后,我委十分重视,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牵头,与提案委员进一步沟通交流,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发展。

二、提案建议答复

在院感防控方面:我区各医疗机构按院感防控“四项机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度、入院人员排查制度、陪护和探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定期核酸筛查制度、院内感染防控标准等制度。2021年起为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哨点诊室院感防控工作,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集中隔离人员闭环诊治、健康监测制度落实、防护用品脱卸区设置、隔离病区设置、感控专职人员配置等多方面进行自查。要求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在落实探视、陪护管理方面:医疗机构对护工每日体温进行监测并记录。疫情期间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对护工每周两次的核酸检测工作,做好统计上报并完善院内感染应急预案。在2021年上半年,针对护工人员,按照医疗机构整建制排摸登记,由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通过“健康云”新冠疫苗预约管理平台预约新冠疫苗接种。我委2022年3月8日发布《关于杨浦区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加强病房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须经严格筛查,持有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收治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


承办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眉州支路78号 邮政编码:200090

承办人姓名:王宝诊 联系电话:65181585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