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B042号提案的答复 2018-03-15
陈梗宝委员:
您提出的B042号“关于创新服务护工群体推进社会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十分重视,您提案中反映的护工群体存在的困境情况、指出的护工群体权益未得到合法保障的问题、提出的进一步创新服务护工群体方式方法的建议,对我们保障养老护理员合法权益、壮大护理员队伍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为此,我们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由老龄工作科通过深入研讨,进一步对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努力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进步。
二、提案建议答复
针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打算,我们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提案提出的发挥行业工会的建议
2017年区工会开拓创新,率先成立全市首家医养照护行业工会联合会,覆盖全区52家养老机构。工会为每位会员提供的赠送保障、职工体检、技能培训、感受上海、法律服务、就近服务等六大服务项目,有效改善护理员的福利待遇,保障护理员合法权益,提升护理员自身素质,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接下来,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大力宣传医养照护行业工会联合会的作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养老机构微信群、实地展板等方式,普及入会方式和福利政策,争取吸引养老机构中的所有护理员入会。
(二)关于提案提出的创新服务护工群体方式方法的建议
为进一步稳定和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提高护理员福利待遇,区民政局做了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保障权益,增进护理员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对本市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的通知》(沪民规〔2017〕6号)规定,养老机构员工制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等级证书的护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分别按持证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20%、30%、5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补。鼓励养老机构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合同并为护理员缴纳社会保险,完善护理员福利待遇。二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业务培训。2017年共开展养老护理员上岗证培训,初、中、高级等级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各类培训1344人次;举办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最美护理员”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增强护理员的岗位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三是夯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产业发展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难题,区民政局与长沙民政学院签订了委托培养合作协议,去年落实首批委培学生到我区养老机构开展暑期实习及远程教育等实训活动,并进一步与相关院校开展学科培养课程研究,为今后定向输送专业服务人才奠定基础。
(三)关于提案提出的将护工问题纳入政协视野的建议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据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区户籍老年人口将达43.17万人,老龄化比重可能超过37%,人口结构将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与此同时,随着高龄老年人口的逐年增长和低龄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老年人在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将愈发偏向多元化。护理员群体在破解养老难题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护理员的合法权益、社会地位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近两年涉及养老的政协提案有21件,政协委员也在积极为破解养老难题建言献策。我们将进一步主动加强与各委员的联系,会同多部门,根据《杨浦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杨府发〔2018〕3号)要求,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养老护理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监督和帮助!
杨浦区民政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