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8-05-11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人民政府,区属集团公司,各相关单位:

4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本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7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20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本区即将进入汛期,容易发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各部门、各街道镇要认真贯彻落实《杨浦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2017 年版)》(杨委办发〔201733 号),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要全面分析评估重点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掌握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企业要深刻吸取近年来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的事故教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和夏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仓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项防台、防雷、防静电、防高温措施。沿江化学品罐区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化学品泄漏。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高层建筑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遇雷电、暴雨、高温、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特别是室外高空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做好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有关单位要对高层建筑外部设施进行一次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止极端天气引起的高空坠物。要加强电气设备、有限空间等安全检查,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触电、窒息等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针对性预案和演练。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相关预警预报信息。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公众应急知识宣教,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社区、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各企业要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应急管理部专项督导组指出问题的整改,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水平

近期,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了汛期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和涉氨企业两个专项督导组来上海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发现了本市个别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岗位人员职责不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审批要求不高、标准不严、过程管控不严,将有限空间作业承包给外协队伍,存在“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各部门、各街道镇和各企业要引以为戒,针对被督导单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夯实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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