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2019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推进方案 2019-06-28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力推行大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建设,加快完善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让垃圾分类成为人人参与的社会新时尚,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绿化市容局制订的〈杨浦区关于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杨府办发[2019]1号),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的理念,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分类实效,全力以赴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大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三大工作目标:
一是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创建垃圾分类示范街道。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全覆盖,实现80%以上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争创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二是建立全程分类体系,加强源头减量控制。街道累计建成“两网融合”回收点44个以上,建设中转站1处,完成16处垃圾箱房改造。
三是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基本形成社会氛围。举办《条例》普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培训,全面开展社会宣传发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建设
1、规范源头分类,开展示范街道创建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活动,落实属地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人,按照“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的“五有标准”,进一步推进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标识的规范化以及短途驳运机具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分类垃圾箱房的改造,因地制宜地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发挥好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突出强化分类指导员、分拣员的作用体现;通过各项促进源头分类实效的举措,切实提升干、湿垃圾投放准确率和纯净度,确保辖区内80%以上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的达到达标标准。
2、推进体系建设,强化全程分类管理
进一步推动“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市场参与,鼓励“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全面推进可回收物“点、站、场”建设,累计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44个,力争建设中转站1处。
(二)全面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1、构建三级管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求,切实落实街道联席会议及居委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级联席会议日常协调和监督力度,切实细化责任分工,提升属地管理能力,形成联动合力,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实效。
2、深化党建引领,引导社区分类自治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发挥居民区党组织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四位一体”的协调机制,与党建引领“三驾马车”有机融合,加强基层互动,强化与居民沟通,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治管理;对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频率,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推进,进一步强化社区基层的管理能力。
3、落实日常执法,加大强制分类约束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针对分类收集容器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未按《条例》要求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的主体进行处罚。
二是加强属地和行业监管力度。推进实施管理责任人制度,发挥好街道的属地化监督作用,重点督促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保障社区和单位分类投放容器的规范配置和标识规范清晰、严格落实分类驳运,确保源头投放及收集环节的规范有序。
三是逐步落实倒逼机制。在“不分类不收运”的基础上,逐步落实收集运输单位对居住区、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品质管理责任,倒逼居住区、单位做好源头分类管理工作。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1、开展普法教育,落实分级培训
由街道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宣讲队伍,落实对各相关单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分类分级培训的方式,全面落实机关、学校、菜场、企业、居住区等单位的普法培训。
2、全面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参与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社会动员,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主题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等“六进”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运用媒体资源在街道范围普及条例知识,加强全面动员;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的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培训教育;深入开展社区宣传,发扬“敲门精神”,挨家挨户开展上门入户宣传,营造人人知晓、普遍参与的分类氛围。
四、推进计划
(一)、创建推进阶段(3月-5月)。开展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6月-10月)。不断巩固提升源头分类质量,通过市、区分减联办验收,争取完成示范街道创建任务。
(三)、评估考核阶段(11月-12月)。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实效考核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定期例会机制
街道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督促、指导各责任主体落实好各自责任。居委每周应就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并加强薄弱环节的督导。
(二)信息通报机制
街道分减联办每日将垃圾分类检查情况汇总给各居委并要求整改,及时将推进工作进展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确定联络员,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例。
(三)督查考核机制
制定对居委会、物业的考评方案,并对其分类实效进行排名,居委会需对分类指导员、分拣员工作实效落实日常监管。
六、工作职责
建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机制,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联席办公室指导下,推进街道生活垃圾创建示范街道工作实施,定期通报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创建情况。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召集人,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街道管理办作为责任科室会同网格中心负责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具体事务。
1、党建办: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负责辖区内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社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以“党员先行”为主题的垃圾分类活动。
2、党政办:组织落实街道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协调机关外办公场所按分类要求配备分类垃圾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文化办: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社会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测评体系,计入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等创建工作指标,结合文明城区创建等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4、管理办:负责垃圾分类全覆盖的推进和创建协同工作以及“两网融合”中转站选址工作。
5、自治办: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纳入对居委工作考核评估系列。
6、妇联:组织广大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广大单位、学校、家庭等规范投放垃圾,提高全民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7、市场监督所:协助落实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加强对餐饮行业单位餐厨弃物、废弃食用油脂的分类监管。
8、房管办: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管,指导物业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投放管理纳入物业管理年度考评。
9、城管中队:加强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重点落实对违反《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责任人的执法。
10、环卫作业: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要求,使用干、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作业,并对各居住区产生干湿垃圾进行计量统计和分类质量等次的评估。
11、网格中心:负责街道范围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制定街道垃圾分类创建示范街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