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宣传(编号2023-019) 2023-10-16

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理财风险,杨浦区金融办持续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金融理财风险警示的宣传教育。本期内容如下: 

 

警惕“解债”类非法集资陷阱

 

近年来,出现了一批自称“解债机构”的组织,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可持续的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或投资入股等。

“解债类”非法集资:

解债类非法集资的意思是以解决个人或企业债务为名义,通过非法手段向公众募集资金,承诺高额回报,实际上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但实际上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投资者的本金和回报都有可能被骗走。

“解债类”非法集资的特点:

1.宣传手段高调,承诺高额回报。

2.利用社会热点话题,针对群体心理,制造舆论,让人们产生同情心和信任感。

3.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

4.缺乏监管,没有任何合法的凭证和资质,投资者很难得到保障。

“解债类”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征:

1.以化债名义开展:此类机构以“债事服务”“债务化解”“解债咨询”等“解债”为名,承诺收取服务费、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本质上是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2.以高额回报诱导:此类机构常承诺高额回报,宣扬低风险、高收益,宣称缴纳解债金额30%至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返款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

3.以虚假背景造势:此类机构常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大肆宣传造势,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诱使公众投资并发展人员加入,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投资时要“三看一坚持”

1.看有无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是特许行业,从事投融资等金融活动应当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否则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2.看经营活动实质。生产经营应遵循基本的价值规律,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者要仔细查看经营机构是否存在与其承诺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其宣传的运作模式是否违背价值规律,否则其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必将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3.看宣传内容。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千万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市场上没有高回报、低风险金融产品,更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低收益尚伴随着风险,何况高收益必定与高风险相伴。

4.要坚持依法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请广大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来解决债权债务纠纷,不受所谓的“解债服务”机构(平台)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

在此,提示广大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务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合法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勿轻信“解债机构”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