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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绿化市容局制订的《杨浦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1-07-18
索引号:YA1901000-2011-00252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分类:政府公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杨府办发〔2011〕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绿化市容局制订的《杨浦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2月28日区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杨浦区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0〕9号)和《关于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0〕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实现2020年本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2010年减少50%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彻低碳、环保理念,根据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要求,以提高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为突破口,健全综合管理体制,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提升生活垃圾“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建设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相匹配的低碳、环保、宜居的城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综合协调、行业自律和社会参与,建立社会化源头减量机制,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目标。
2011年:严格总量控制,确保生活垃圾日均处置量控制在930吨内,人均比2010年减少5%。构建大分流系统,完善绿化枯枝落叶、餐厨垃圾专项管理系统建设;强化垃圾中转站渗沥水压排;开展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
2012—2013年:以集市菜场垃圾、餐厨垃圾为重点,巩固完善大分流系统,继续推进小压站渗沥水压排系统改造,全面推进日常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建设,逐步降低生活垃圾日均处置量。
2014—2015年: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工作措施,到2015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日常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系统和作业体系,实现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比2010年下降20%,力争25%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
围绕建设“低碳、环保、宜居”城区的要求,逐步健全日常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建立切实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废品回收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一)加强源头管理,杜绝混装混运
1、加强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以“源头减量、有序管理、专业收运、资源利用”为管理思路,加强小区装修垃圾管理,做到“定点堆放、定制管理、定向委托、定时清运、定责监管”;逐步建立装修垃圾单独收运处置利用系统,坚决杜绝“混收、混装、混处”等现象,实现装修垃圾有序处置,有效利用,遏制偷乱倒现象发生,切实推进装修垃圾收运、处置的规范化。
2、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监管网络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网络,加强对餐厨垃圾的全过程管理;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互相支撑的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建立定期信息抄告制度,在行政许可、年度审核等方面形成行政管理合力。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登记,设置规范容器,做到餐厨垃圾单独存放,并委托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队伍进行收运和处置,不得擅自处理或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区绿化市容局要主动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提供申报办理咨询和收运服务信息,指导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加大投入、增加设备,切实提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实现餐厨垃圾“应报尽报、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3、推进枯枝落叶、大件垃圾分流系统建设。区绿化市容局要积极推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建立大件垃圾、枯枝落叶预约上门收集制度,落实专业收运队伍和分类处置场所,严格防止枯枝落叶混入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督促、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在居住区内合理设置大件垃圾、枯枝落叶单独堆放场所,落实专人管理。
4、完善电子垃圾回收网络。明确电子垃圾再利用的标准,逐步建立电子垃圾回收网络,拓宽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渠道。
(二)推进生活垃圾渗沥液规范排放
1、推进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区域内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更新改造,提高生活垃圾渗沥液压缩排放率,有效减少运输途中的污染,促进生活垃圾减量。5年内完成现有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更新改建工作;新建生活垃圾压缩站要按照新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落实渗沥液压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处置等设施和场所。
2、推进大型中转站技术改造。对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提高生活垃圾渗沥液压排能力。要研究制定激励措施,鼓励生活垃圾中转站营运企业加大生活垃圾渗沥液压排力度,减少生活垃圾处置量。
3、提高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渗沥液排放。区绿化市容局要督促环卫作业公司规范生活垃圾收运过程中的渗沥液排放,会同区建交委落实渗沥液排放口,为渗沥液排放提供基础保障。
(三)加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推进力度
1、在新江湾城街道全面开展日常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试点工作。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加强对试点街道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为试点街道开展垃圾分类奠定基础。试点街道要切实发挥综合管理职能,组织辖区职能部门和物业企业、居委会,按照工作目标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居民家庭厨余果皮的分类和处置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进行厨余果皮就地生化处理。区绿化市容局要会同街道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合理设计分类收运作业方式,配置必要的分类收运设施设备,确保全程分类。
2、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开展“大分流小分类”模式试点。
探索老旧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针对老旧居住区的客观实际,通过发挥分类志愿者宣传作用和落实保洁员分拣制度等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居民户内分类。
推进商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在五角场商圈以推进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为重点,进行试点,不断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杜绝非法收运和混装混运。
结合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推进落实菜场果皮菜叶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区商务委要会同区绿化市容局研究和推进集市菜场垃圾分类处置方式和途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推进中小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庭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以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利用和学校餐厨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置为突破,探索中小学校垃圾分类模式。
落实高档星级宾馆的垃圾分类工作。在区域内四星级以上宾馆开展一次性用品的单独处置和回收利用,推动餐厨垃圾就地生化处置或专业化收处。
推进大型超市生活垃圾分类,鼓励相关大型超市对果皮菜叶和过期食品进行就地生化处理,实现资源利用。
3、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程监管。区绿化市容局要指导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按分类物流的流向及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生活废弃物,体现分类实效;加强对中转场所的管理,加强对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码头以及垃圾处置场所的监管,确保规范处置,安全运行;健全生活垃圾减量称重计量和相关资料登记统计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和分析垃圾处置动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落实整改。
四、责任分工
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需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促进本区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职责如下:
区绿化市容局:牵头协调区相关部门落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建立健全装修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等专项收运作业服务体系,制定分类收运制度,督促收运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扩大收运服务范围,严格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协调推进具有渗滤水排放功能的小型垃圾压缩站和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改造。
区发改委:将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促进源头减量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落实相关设施的建设。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建交委商定鼓励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措施。
区商务委、区旅游局:积极组织餐饮企业开展“绿色餐饮”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菜,餐后打包,引导和推进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促进垃圾源头减量;督促餐饮企业和酒店、宾馆等单位按照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垃圾分类存放容器,规范存放餐厨垃圾并委托专业部门单独运输处置;区商务委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点,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和中转网络,制定菜场垃圾收集设施改造计划,协调落实菜市场垃圾粉碎纳管、压缩脱水、生化利用等进行减量。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居住区合理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枯枝树叶等特殊垃圾堆放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保洁员分拣制度,引导和督促居民分类投放垃圾;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将垃圾分类落实情况列入物业企业达标创建考核和评比内容。
区财政局: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区建交委: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渗滤水排放管网建设,对排放口的选定和技术要求进行科学的指导;督促各类建设工地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杜绝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堆,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和排放行为。
区科委(区信息委):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办公,推进垃圾减量信息化管理建设。
区环保局:会同区商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电子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建设,拓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利用渠道,减少电子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
区食药监分局:要加强餐饮企业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杜绝餐厨垃圾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积极协助做好餐厨垃圾申报、收运、处置工作。
区规划土地局:在城区建设发展规划中将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要素纳入规划,在项目开发建设中融入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内容。
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大队):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和落实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对违法收运和处置餐厨垃圾、地沟油、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意识的培育,树立良好的低碳环保理念,督促中小学校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和减量的责任意识,形成全区广泛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氛围。区文明办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等评比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各街道、镇:发挥社区综合管理职能,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组织作用,落实区域内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各项工作。
五、推进步骤
1、分类收集试点阶段(2011年):点面结合,重点抓好试点区域、试点行业(领域)的工作推进,制定试点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和管理制度,使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推进大分流物流系统的建设完善和小分类制度的建立,推进落实相关设施的建设改造;落实树枝落叶单独处置和资源利用以及居住区装修垃圾的分类堆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2、分类收集推广阶段(2012—2013年):总结和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固化成功做法,在全区推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13年,完成90%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改造,分类收运装备、分类处置设施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全程分类需要。完成全区80%的餐厨垃圾、90%的大件垃圾和树枝落叶的单独处置和资源化利用;95%装修垃圾单独收运,促进资源化利用;全区人均生活垃圾处置量比2010年减少15%。
3、分类收集完善阶段(2014—2015年):全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5%,生活垃圾分流处置系统稳定运行,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各类设施基本完善,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比2010年减少20%—25%。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由区城管委牵头,组织领导本区推进生活垃圾和促进源头减量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使垃圾分类利用和源头减量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认真履职,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部门和各街道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与服务,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细化目标,把握重点。各部门、各街道镇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之中,明确工作措施,积极组织推进。
(四)加强宣传,明确社会责任。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各部门、各街道镇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社会共建氛围。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从本单位做起,率先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