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B-0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宋轶涵“关于试点设立道路共享充电设施,解决部分困难小区充电难问题的建议” 2024-04-30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主动公开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杨房管(2024)23号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B-01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宋轶涵代表:
您提出的B-010号“关于试点设立道路共享充电设施,解决部分困难小区充电难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宅小区充电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我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开展设施底数排摸
我局会同区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和属地街道,排摸辖区内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及消防设施等信息,制订相应建设计划,形成项目清单。
二、填补充电设施空白
对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设集中充电场所的住宅小区,指导属地街道根据《上海市推动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小区内因地制宜建设露天分散充电桩、充(换)电柜等共享充电设施。
三、探索多元主体参与
目前,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尚无相关政策支持。鉴于当前城市更新及社区改造的切实需要,在区安委办的协调下,区建管委已向行业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供其研究决策作为参考。如有相关政策发布,区建管委将积极配合推动。
商品房小区在坚持业主自愿、社区协商的原则下,属地街道、小区业委会可积极探索由社会第三方企业出资建设并参与经营的模式来解决商品房小区充电难的问题;非纳管和无条件小区可由属地街道结合周边商业网点尝试布局公共充电设施,实现共享充电。
通过多管齐下,合力完成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任务。非常感谢您对住宅小区充电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承办单位地址:长岭路115号 邮政编码:200093
承办人姓名:嵇孝昶 联系电话:6513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