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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
2019-10-09
索引号:
-2019-00005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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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能否同时约定违约金?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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