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系统预警信息报告和值班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5-02-12
区属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信访信息预警工作,提高突发事件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本系统重大信访事项能够提前防范、有效处理,根据杨浦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1、事故灾难事件。如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煤气泄漏及爆燃、环境污染事件等;
2、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及动物疫情等;
3、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事件、涉外事件、群体性事件;
4、医疗事件。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医疗事件;
5、信访极端事件。携带管制刀具、农药、汽油等危险品上访或在上访中扬言制造极端事件和自杀自残事件;
6、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或可能引发重大信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
二、报告要素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
2、事件当事人、身份、地址及所属街道;
3、事件发生前后有关情况,已采取处置措施等;
4、事件当前处置建议、信访答复口径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三、时限与方式
符合报告范围的预警信息,且情况紧急的立即先用电话口头报告,1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对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信访预警信息,应及时补充。
四、值班制度
区卫计委设有24小时总值班室,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报送、督办工作。区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对固定的值班队伍,全面落实各项值班工作制度。重要节假日和敏感时间节点要加强值班力量,实行单位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规定到岗带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核与追究
区卫计委将重大信访预警信息报告工作纳入全年信访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预警信息报告工作中履职不力、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值班制度不健全、值班人员脱岗、离岗,带班领导不在岗,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报告电话:65188515 传真:25010167
电子邮箱:ypwsj01@163.com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