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2020年度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奖励实施意见 2020-10-19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备案工作的意见》(沪民规〔2020〕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引导,进一步激发社区群众活动团队活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拟对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实施奖励,具体意见如下:
一、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的条件
(一)落实党的工作覆盖;
(二)经街道备案并获得证书的群众活动团队;
(三)按各队备案申报的活动地点、时间定期正常开展活动;
(四)每次活动团队的队员出席率达70%以上;
(五)团队负责人相对固定且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团队氛
围健康活泼、团结友爱、积极奋进、具有示范作用;
(六)活动内容凸显街道特色、符合时代思想、服务大局形势,产
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能够出色完成街道需配合完成的任务,并在活动中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并获得社区群众好评;
(八)无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020年及之前两年内参加市级层面组织的各类比赛并获得各类奖项或荣誉称号的活动团队;
二等奖:2020年及之前两年内参加区级层面组织的各类比赛并获得各类奖项或荣誉称号的活动团队;
三等奖:团队规模较大、成员较多、活动开展多、社区影响广、社会效果好的其他符合条件优秀群众活动团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区共设一等奖24个,奖励金额2000元/个;二等奖48个,奖励金额1500元/个;三等奖120个,奖励金额1000元/个。
三、实施步骤
(一)自我申报。符合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条件的群众活动团队可填报《杨浦区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申报审批表》,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各街道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一般不少于500字;
(二)街道推荐。各街道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街道盖章后,于2020年11月9日前报区民政局社服科;
(三)区民政局社服科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四)区民政局审批。
经审批后的优秀群众活动团队由区民政局核发奖金,委托各街道实施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动员,广泛宣传
对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实施奖励,对促进群众活动团队培育成长、激发社区各群众团队的能力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应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最大程度发挥评优活动的激励作用。
(二)认真组织,及时实施
各街道应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及时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管理,注重长效
各街道应进一步强化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备案审核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推动激励奖惩措施的落实,不断创新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健康发展。
附:《2020年度杨浦区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申报审批表》
联系人:徐文菲 联系电话:25032419
杨浦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14日
2020年度杨浦区社区优秀群众活动团队申报审批表
群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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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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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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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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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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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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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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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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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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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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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不少于500字,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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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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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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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社服科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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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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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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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