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培训方案 2021-06-04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杨浦区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
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提升工程2.0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教师【2019】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57号)精神,按照“融合创新、学用一体、生动有趣”的培训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新时代教育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智能技术变革、主动推动教育创新发展的教师队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实现从教育手段信息化向教育理念信息化的转变、把教育信息化理念认识转化为教育信息化常态应用,助推“杨浦区普通高中‘双新’国家级示范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和“第四轮上海市基础教育创新实验区”等建设。
二、培训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点带面、分类实施、整校推进、学用融合”的培训策略,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部完成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位教师应不少于50学时,其中通识课程不少于10学时、专业课程不少于15学时、实践应用不少于25学时),全面提升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和指导团队的信息化应用指导力。
(二)具体目标
1. 提升校长的信息化领导力。
加强学校信息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教师信息素养培养的长效机制,构建能持续提升教师信息素养的培育体系。构建能够满足学校师生多元化学习需求的智慧校园,全面提高利用大数据支撑保障教育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创设有助于师生发展的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信息环境,提高信息化时代教育治理能力。
2. 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实施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提升教师基于网络学习空间和数据开展个性化教与学的能力,提高教师利用网络化学习工具采集数据并运用数据开展学生学习设计、实施、评价及指导的能力。
3. 提升指导团队的信息化应用指导力。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区、校两级培训指导团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开展培训过程中的专业指导,开发建设区、校两级教师培训课程,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三、培训对象
杨浦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学院、少年宫、少科站等单位(含市教委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2022年12月31日之前未退休的教师,必须参加本项目培训;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可自愿参加本项目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底。
五、培训方式
在培训指导团队的引领下,采用“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相结合”“专题辅导与个人研习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六、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两大类。必修课程主要包含教育信息化发展与智能技术、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模式、同创空间建设与教学资源的利用、创智云课堂、数据支持下的评价研究等;选修课程由教师通过市、区相关培训平台进行选课、在线学习相应课程、互动交流、提交作业和测试等。
(一)学时分配
课程类别 |
通识课程 |
专业课程 |
实践应用课程 |
学时分配 |
10学时 |
15学时 |
25学时 |
责任主体 |
市 |
区、校 |
校 |
(二)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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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长 |
指导团队 |
全员教师 |
通识课程 (10学时) |
由市教委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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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15学时) |
1.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2.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探究 3.同创空间与创智云课堂建设与应用 4.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案例分享 5.数据支持下的评价研究 |
1.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践研究 2.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优秀案例评析 3.同创空间建设与教学资源的利用 4.创智云课堂建设与应用 5.数据支持下的评价工具应用 |
1.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典型样例评析 2.学科教学软件与教学资源建设 3.同创空间建设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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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应用 课程 (25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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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案例分享 2.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案例分享 3数据支持下的评价工具应用 4.学校信息化平台的使用与运维 ****** |
责任主体 |
教育管理部 信息情报中心 教师培训部 |
信息情报中心 教师培训部 |
校(园)长室 学校指导团队 |
七、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
培训对象:分管校长和各校骨干教师
第二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
培训对象:试点学校教师
第三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八、组织保障
(一)明确组织架构与分工
成立区教育局分管领导与教育学院领导牵头,由人事科、规财科、信息情报中心、教育管理培训部、教师培训部、教研室等科室部门共同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对该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统筹、管理、协调和考核。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全员培训的领导,建立培训实施和常态应用的评估机制,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培训和应用成效的评估。在区级层面建立有效的成果分享与交流机制,搭建教研活动平台,促进校本研修活动深化与实践成果的展示交流与分享,推进优质案例生成与共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经验,并进行辐射推广。
校长是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基于区域教育发展、学校校情等,设立由校领导担任的学校首席信息官,组建以教学、信息等人员为核心的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制定全员、全程参与的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计划,建立学用融合的过程性评价机制,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切实开展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升信息化管理团队的关键能力(如:规划力、指导力、推进力、评价力等),开展基于真实任务驱动的培训活动设计,为后续校本应用与实践推进奠定基础,为教师提高信息化教学水平创设条件、做好保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加大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区域能力提升工程相关的学习资源、教师培训、应用评估和成果孵化等工作。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培训经费纳入学校预算,保障学校的教师培训、应用研修和专家指导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区级评估检查制度,采取多元评价机制,建立示范引领价值的积分加权和转换机制,将教师参与市、区信息化教学的资源建设、教师培训、应用指导、案例分享及工具开发等方面的贡献度纳入教师培训学分抵扣、职称评定等范畴,激发教师积极参与创新、主动求变,构建教师信息素养持续发展的创新机制。
区教育局将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范围,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并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