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原可蒙(集团)相关企业股东变更的函 2024-09-09

上海市杨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支持原可蒙(集团)相关企业股东变更的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办于2024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关于原可蒙(集团)相关企业股东变更的请示。请求我办协助将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原国有、集体股东均变更为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

    经查询,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杨府[2004]81号)精神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整体体制改革,原国有、集体净资产通过抵扣实行零价置换国有、集体资产全部退出,包括36家企事业单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接续。

    之后,按照杨国资委[2007]63号文件批复,同意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附件1的国有、集体股东变更为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上述单位原国有、集体股东股权转让后的相关权利、义务由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接续。但由于上述25家单位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到区工商部门完成相关股东变更手续,也未注销拖延至今造成包括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附件1中序号16-24)涉及原国有、集体股东也一直未完成变更目前无法按照内资公司和内资公司非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进行股东变更。

    鉴于上述情况,我办与区市场监管局协商沟通,考虑到区府[2004]81号、杨国资委[2007]63号批复文件年代久远,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要重新启动完成包括上海可蒙(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的股东变更手续为推进解决可蒙集团历史遗留问题,防范或有的经营风险,国动办、国资委出具说明函等材料办商贵委予以支持确认上述包括可蒙集团在内的9家企业原国有、集体股东转让给上海超众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上予支持并盼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