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2024-06-24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史志、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指导重点设施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协助党组落实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行业人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行业统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产业服务和市场管理科。研究编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评审和管理。协调推进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落地,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集聚区的融合发展。依法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履行有关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的审批职责,组织和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的规划、管理和指导工作。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落实文化和旅游安全责任及管理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三)公共服务科。负责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承担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组织各街道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办重大文化和旅游节庆、会议展览、论坛等活动。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等管理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俗民间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四)文物管理和资源开发科。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特色项目发展。培育和完善文化旅游市场,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指导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旅游纪念品开发。组织、指导、协调文化旅游节庆各项活动,培育节庆品牌。承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负责文物流通领域监管工作,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负责博物馆管理工作,指导馆藏文物的管理工作。

    (五)宣传推广科。负责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促进推广计划,综合协调文化和旅游相关资源,整合、构建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网络,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