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江路街道绿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9-03-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控江路街道辖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规范区域内绿化日常管理工作,健全和落实绿化管理职责。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工作要求,结合本街道绿化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绿化管理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街道绿化委员会成员。街道绿化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社管办副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辖区内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城管中队、房管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详见附件1)。街道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委办),绿委办主任由社管办主任担任,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城管中队、房管办、派出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副主任,成员由绿化专管员、各居委会主任、各居住区物业经理、部分花园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详见附件2)。
(二)各居委成立绿化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居住区物业经理担任。
二、明确职责
(一)街道绿委会职责
1、综合协调。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组织协调本辖区绿化管理的职能。充分利用本区域的管理、执法力量,加大对乱占绿地、毁坏绿化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绿化市容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加强辖区绿化管理。
2、检查监督。督促街道内各单位、各小区做好所属范围内的绿地、绿化的养护管理,保持良好的绿化养护管理面貌。
3、宣传服务。配合绿化专业技术部门,加强对各单位履行绿化管理的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活动,形成辖区良好的爱绿护绿氛围,不断提升市民生态意识。
(二)街道绿委办职责
1、牵头组织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上海市绿化条例》以及本市有关绿化林业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的宣传。
2、负责区域内的全民义务植树组织、宣传、发动。开展有关绿化林业宣传教育和植纪念树、造纪念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等绿色文明建设活动。
3、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单位、公共绿地和住宅小区等地区绿化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帮助社区居民(单位)提高绿化意识、普及绿化知识、参与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持辖区绿化面貌的有序,研究和协调解决社区绿化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指导组织辖区单位和居住区开展创建上海市花园单位、园林式小区活动,积极参加上海市绿化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奖项评选表彰工作。
5、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小区做好所属范围内的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绿化管理面貌。
6、指导督促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开展日常绿化管理工作。了解掌握管辖区域内的单位、部门和住宅区绿化动态、信息。
7、编制绿化委员会工作经费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三)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自管绿化的新建改建、日常养护管理及防台防汛等应急管理的指导协调。
2、负责对本辖区内公园绿地、行道树、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立体绿化等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协调处置。
3、协助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建立绿化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健全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体系。
4、发动本辖区居民参与义务植树和群众性绿化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指导开展“花园单位”、“绿化合格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等创建工作。
5、协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居住区绿化调整修剪,配合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学校、单位、企业推进立体绿化工程的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
6、利用社区、大型居住区等宣传阵地,开展各类园艺知识讲授、园艺文化传播相关的公益活动,为市民免费提供学习绿化知识的平台和机会,包括家庭园艺展示、花艺作品观赏、绿化知识问答、家庭养花咨询、插花示范讲解。
7、根据街道绿化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日常绿化管理巡查,定期做好绿化管理专题汇报工作。
(四)城管中队职责
1、负责绿化执法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对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查处占绿毁绿行为。
2、健全城管综合执法与绿化行政管理的协调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双向告知等各项工作制度。
3、协助区绿化部门做好绿化法律条例的宣传、培训,提高单位、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知晓度。
4、加强巡查、监察执法工作力度,提高绿化行政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效率。
(五)房办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各居住区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居住区绿化。
2、配合区绿化部门向居民宣传绿化法规、政策等。
3、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制定住宅小区绿化调整计划,按职责范围解决居住区绿化矛盾。
4、倡导绿化精神文明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绿化服务同创共建活动”,指导物业部门争创“市园林式小区”,同时做好基层材料申报工作。
(六)居委职责
1、负责协调业委会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居住区绿化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
2、协调小区绿化投诉、绿化养护、绿化修剪等问题的解决,及时与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沟通。
(七)物业职责
1、负责物业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工作。
2、及时发现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绿化修剪等问题并积极、妥善解决。
3、定期清除管辖区内花草树木中的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剪枯枝病枝等,更换死亡苗木。
4、保证物业区域内绿化场地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遇到有违法行为及时加以制止,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5、在小区内发现随意侵占公共绿地、攀枝、损坏花草树木、在绿地上停放各类车辆乱堆放杂物等情况应及时加以制止。
三、加强联动
在街道绿委办的领导下,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做好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宣传服务等职责,不断提高辖区绿化管理水平。
(一)巡查发现。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违反《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擅自迁移或砍伐树木、未经许可临时使用绿地或占用绿地、损坏绿化或绿化设施、未按规定养护等情况,应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及时报区绿化管理部门及城管执法处置。
(二)督促检查。绿化和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有违反城市公共绿地养护、保洁有关规定情况的,及时联系绿化养护公司到现场进行养护、保洁。
(三)主动对接。主动与区绿化事务管理中心对接,及时将上级专业部门发布的绿化管理相关专业信息(如有害生物防控、养护技术培训等)进行宣传告知,有效防止有害生物疫情。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街道绿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绿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内的各项绿化工作,绿委办每季度召开一次绿委办主任例会,传达市、区相关绿化工作任务,交流通报相关绿化信息。
(二)检查通报。绿化专管员定期做好单位、居住区绿化的检查,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绿委办。绿委办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抽查,将结果通报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
(三)信息反馈。街道绿委会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传下达,负责做好相关绿化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