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06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要求。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现将本机关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法治思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要求。着眼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树立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观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入人心,加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认识常统一、形势常分析、问题常研究”,继续将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形成学法、用法、述法有机衔接的完整环节。
(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总体规划中,按照区委、区政府“人民城市建标杆、科创双创作示范、旧区改造大决战、城区治理焕新颜、双十工程接着干、喜迎建党一百年”的重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权,依法推进完成旧改征收、旧住房修缮改造、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目标。
(四)牵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事前公示目录清单梳理、事中政务服务窗口和事后行政执法决定公示工作。全年在杨浦门户执法事项事前公示约18条、事后公示约335条。督促各科室进行行业检查、节日检查、安全检查等行政检查和行业监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留存归档。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查、执法档案有专人管理、执法全流程可追溯。优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相关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
(五)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裁判结果和复议决定及时反馈,举一反三,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约661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53件。
(六)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我局领导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高度重视,积极出庭应诉,细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报请流程,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度提升,从去年的13%提高到80%。
(七)细化司法建议书、督查件办理。通过及时调查、沟通、举一反三等多种方式,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跟踪。全年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5件,办理督查件1件
(八)推进解除房屋注记工作。按照“严格标准、联手联查”的原则,继续做好解除注记工作,逐步清理住宅小区内存量违法建筑和恢复房屋承重结构,全年协同街道房屋管理机构等单位完成房地产登记簿解除注记工作约180件。
(九)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完成协助执法合法性审查约10件、合同合法性审查约67件、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约1379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已失效文件2件。
(十)配备法治力量。在司法局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并对执法证进行梳理、申请、换发,做到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同时,今年法制科新增公职律师一名、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十一)深化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制清单,举办宪法宣传讲座并进行宪法宣誓,召开“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议”,就《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深入学习,旧改办、征收所等相关单位参与会议,会后,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提示发相关单位。协助、指导全局各科室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旧改征收、住房保障等房屋管理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主要有针对今年3月份实施的《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针对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对街道房办、物业公司开展《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培训,针对商品房预售开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培训。
二、不足和原因
(一)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由于普法宣传工作没有尽早规划和安排,普法宣传的形式较为单一,范围较为局限。需结合《普法责任制》清单,做好全年普法规划,研究改进普法宣传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对象,切实提升普法宣传的效果。
(二)需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由于对合法性审查的内容、范围、流程没有明确,重大决策等合法性审查工作需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同时,探讨引入外聘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意见,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根据“十九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聚焦工作目标的同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如下:
一是全面提升法治思想认识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法治素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二是全面完成工作目标。根据2022年的工作计划,依法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旧改征收剩余零星地块,继续进行“美丽家园”建设,稳步推进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房产市场监管力度,提升房产交易管理服务,深化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三是全面深化依法行政。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风险评估,发挥法治力量,引入法律顾问。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及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明确要求做到执法留痕,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性文件。继续梳理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于废止文件及时清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照《法治杨浦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力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完善出庭应诉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推行科室负责人相关人员出庭旁听。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及时准备应诉和复议材料,降低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的纠错率,对重要案件举一反三。解除房屋注记。坚持按照“严格标准、联手联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同和责任落实。
四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尽早规划、合理安排,突出宪法、民法典等重点领域的普法,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培宣传,结合各科室的职责,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扩大普法范围,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果。
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