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02-28

杨府2024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杨浦区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4227      


杨浦区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对标上海深化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创新发展再出发文件精神,以服务国家和市级重大战略为出发点,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培育新质生产力为逻辑主线,构筑原始创新高地、畅通成果转化路径、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形成高质量产业集群、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承载区,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推动杨浦创新发展再出发,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实现突破、全面建成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承载区为建设目标,强化杨浦优势,聚焦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产出,加强高质量成果筛选,助力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孵化,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形成若干未来产业集群,打造新质生产力的杨浦模式和杨浦样板,创新驱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原则

坚持前沿聚焦,强化策源。瞄准国家战略需求,聚焦上海产业导向和区内重点发展领域,支持高校、龙头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开展交叉学科、应用性前沿技术研究,形成引领性、关键性研发成果。

坚持全要素集聚,强化转化。依托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筛选高质量成果,集聚高水平、专业化服务平台机构,搭建平台、创新制度,增强科研成果转化效能。

坚持全周期服务,强化协同。聚焦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打造体系化服务生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本链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市场化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

2025年,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一批符合区产业定位的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建成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等研发和转化服务平台10家;争创2-3家市级高质量(含培育)孵化器,示范带动一批孵化器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转型升级;培育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成长性“硬科技”企业,带动形成2-3个未来产业集群和创新创业集聚区,全面支撑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水平技术“领航”行动

加快建设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研发转化类机构;采用“揭榜挂帅”机制,支持区域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加强前沿、核心技术协同创新攻关,产出一批高质量研发成果。

1.打造若干创新联合体。鼓励重点领域龙头企业加强与本区高校、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经认定后,给予创新联合体产学研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支持。支持综合性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参与杨浦专业领域的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等共建。

2.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吸引并建设市场需求牵引、顶尖科学家领衔、龙头企业支撑、社会力量参与,兼具功能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经市级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扶持,优先推荐参评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数量人才公寓配套支持。

3.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用“揭榜挂帅”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围绕区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的揭榜项目,成效显著的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实际投入金额的10%-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

(二)实施高质量成果“启航”行动

优化科技成果评价、筛选和落地功能,引导高校师生加快实现高水平成果转化;建设高质量孵化器,完善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孵化转化效能。

4.优化科技成果筛选和落地。鼓励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围绕科研成果库建设、高价值成果培育、技术需求对接、项目落地转化等方面,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经认定,给予最高100万元/年的运营费补贴。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开展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交易和评价服务,对获得市级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扶持的机构,经认定给予1:1配套支持。鼓励大学科技园针对各类创投基金投后的高校成果项目加强跟踪和服务,并积极引导在本区落地转化,经评审纳入“启航”计划,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5.引育市级高质量孵化器。在创新创业载体中遴选若干专业化程度较高、运营机制灵活、服务特色鲜明、孵化模式超前的机构,引进、培育市级高质量孵化器;对获得市级高质量(培育)孵化器认定的,按照市级政策给予配套扶持。鼓励高质量孵化器围绕产业体系和高校优势学科,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

6.开展高质量孵化器阶梯培育。鼓励区内孵化器对标市级高质量孵化器建设标准,聚焦本区产业体系的发展前沿方向和重大需求,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转型升级,打造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库。对纳入市级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根据市科委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B级以上的,给予最高1:1配套扶持。

(三)实施高能级科技企业“续航”行动

大力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研发能力的创新型企业;聚焦大学科技园承接的高校成果转化落地扶持项目,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和持续扶持政策,推动各类科技型企业加速成长。

7.培育高价值创新型企业。针对各类研发转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孵化毕业企业,建立长效对接服务机制,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助力优质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配套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等方式,支持创新型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8.支持创新型企业加速成长。深化实施企业阶梯式成长促进计划,助力双创小巨人、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等多层次科技企业不断涌现,努力培育本土领军科技企业。针对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内享受扶持政策的高校成果转化落地项目,搭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加速发展。营收首次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研发投入强度3营收复合增长率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分梯度给予50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9.推动应用场景全面开放。整合本区各类场景创新资源,围绕重点区域、重大企业、重要领域深度挖掘场景,结合精准企业服务,构建场景创新体系。鼓励全社会、全领域开放应用场景;鼓励高校成果转化项目优先落地应用;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场景示范应用。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发布场景清单、常态开展场景活动,以场景赋能服务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打造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经认定评估,按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实施全周期金融“助航”行动

深化早期投融资服务功能;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立体化的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赋能方式,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10.完善早期投资服务体系。引导区属国有企业设立早期投资基金,聚焦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优质科技型企业,专注“投早、投小、投科技”。创新国资投资基金跟投机制,重点聚焦民营基金投资的高校成果转化项目,加大跟投力度,建立全过程服务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在本区落地转化。全面发挥区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概念验证中心、高质量孵化器和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等机构发起设立天使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本区科技型中小企业。

11.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方式。聚焦区域内高校院所、高能级创新平台的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鼓励设立“孵”“投”“贷”“补”相融合的技术成果培育新模式。对企业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对知识产权作价估值后,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或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的,给予企业相关补贴。

12.优化“共同成长”上市服务。建立拟上市科技企业跟踪服务、培育筛选和入库管理机制,制定梯度培育计划。对在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在海外交易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含柜台交易和借壳上市)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N板)、北交所上市挂牌的企业,分档给予相应补贴。

附则

13.本政策措施由杨浦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进行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制定。本措施由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并负责扶持政策的绩效管理。

14.本政策措施与相关政策重叠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上海市颁布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15.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