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6-17
杨绿容局〔2022〕23号
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本区绿化市容系统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和处置工作,现将《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17日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防汛防台工作,进一步完善杨浦区绿化市容系统防汛防台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杨浦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编制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应对发生在本区域的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的突发性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提高本系统防汛防台的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城区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体系
(一)局防汛防台指挥部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根据区防汛
指挥部指示,全面指挥区绿化市容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刃担任总指挥,副局长陶文权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局长郑军和二级调研员李惠章担任副总指挥。局办公室陈专、局市容管理科蒋云国、局环卫管理科夏琼、局垃圾分类科曾怿隽、局社会宣传科潘玮、局事务受理中心洪善彬、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高国荣、区景观管理所诸佩君、区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所陈伟、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王立伟、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徐兵为指挥部成员。
局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陶文权担任,副主任由沈炳飞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市容管理科支光、局环卫管理科陈刚、局垃圾分类科许冉、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丁彪、区景观管理所牛洁、区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所顾嵩、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廖启华、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吴青汶组成。局防汛防台指挥部设在惠民路800号3号楼1113室。
(二)相关工作机构
1、局属各单位建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防汛防台日常工作,并指派一名干部担任防汛防台联络员。
2、局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防汛防台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三、应急处置主要内容
(一)虬江码头路200号建筑垃圾机械化分拣场所、军工路3701号生活垃圾中转站、新江湾城环卫停车场建设项目等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由局环卫管理科负责。
(二)民星路191号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军工路3800号粪便预处理厂、军工路2号码头、环卫停车场、道路雨水口垃圾清除、环卫作业车辆运输:由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三)行道树及公园绿地(新建)树木:由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四)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及景观灯光设施:由区景观管理所负责。
(五)在建工地:由局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
(六)渣土运输企业、废油脂收运企业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由区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所负责。
(七)民星路191号等可回收物分拣场所:由局垃圾分类科负责。
四、应急响应
局防汛指挥部依据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标准,相对应的行动分别是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响应为最高紧急等级的响应。
(一)四级响应(蓝色响应)
(1)接到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四级响应指令后,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落实防汛措施,并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指导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并做好区域范围内公园、行道树和绿地(新建)内树木的加固和检查工作;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道路雨水口垃圾清除,做到排水畅通;区景观管理所组织应急巡查力量,启动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的应急巡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所属街道采取防范措施。
(二)三级响应(黄色响应)
(1)接到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三级响应指令后,局分管领导和局指挥部办公室成员进入岗位,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加强与区防汛指挥部信息沟通,并及时向有关单位转发预警信息、发布抢险救灾要求。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应急措施,组织各类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做好应对风、雨、雷造成灾害事故的各项准备。
(2)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督促清道人员及时上岗,清扫道路雨水及窨井口、雨水口垃圾。
(3)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指导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内的树木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做好修剪、绑扎、加固等工作。同时取消公园人流量较大的集中户外活动,停止公园内大型游艺机的运行,并做好公示告知市民工作。
(4)区景观管理所督促设置方拆除各类横幅、电杆对旗及各类临时广告,对人流集中、受风面积大、易发生险情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施加强巡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属地处置。
(5)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局相关科室和局
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环卫设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行道树的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三)二级响应(橙色响应)
(1)接到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二级响应指令后,局防汛防台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进入指挥岗位。利用会议、电话等各种形式进行防汛动员,根据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2)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督促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停止公园绿地内所有集中游园活动,做好关闭公园的准备。
(3)区景观管理所视情关闭所有或部分区管景观照明,督促设置单位对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进行严格检查,必要时切断电源,对可能存在险情的设施及时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应急保障措施。
(4)局属各单位组织抢修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集结待命,按照指令,及时排除影响市民安全、影响交通等具有较大安全隐患的险情,对危棚简屋内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场所。
(四)一级响应(红色响应)
(1)接到上海市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一级响应指令后,局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督促区绿化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关闭公园并及时告示市民。同时,做好行道树木倒伏、折断抢险救灾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及行人安全。
(3)区景观管理所关闭所有区管景观照明,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对难以采取拆除处置措施的,会同有关部门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市民人身安全。
(4)局属各单位抢险队伍进入战斗状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