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帅登实业有限公司“7.21”触电死亡事故报告 2022-11-24
2022年7月21日19时左右,在平凉路2545弄17号电梯加装项目现场,上海帅登实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名作业人员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由杨浦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安全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定海151街坊益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地址:平凉路2545弄,联系人:徐福明。
2.代建单位:上海帅登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1幢6楼F座288室,法定代表人:葛冬生,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玻璃仪器、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等。
3.施工总承包单位:南通通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茂建设),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南黄海综合市场东楼120室,法定代表人:施茂田,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专业作业等。
(二)合同签署及有关调查情况
1.2021年,帅登公司与业委会、通茂建设签订《委托代建合同书》,约定帅登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与市政设施部门的协调工作,完成对相应管线迁移(水、电、煤气、有线、通讯等)改造等工作,明确电表前强电由电力部门负责移位。该项目总投资72万元(含代建服务费2万元),建设工期约定自开工备案表获得之日起150天。
2.2021年11月9日,帅登公司法定代表人葛冬生通过微信委托自然人陶根清全权负责该项目。
3.2022年1月7日,定海路街道出具该项目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表,该项目开工;2022年3月因疫情全部停工,6月6日复工。至事发时,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待电表前强电移位完成后,再进行电梯安装和电梯井装修。
4.2022年1月,陶根清向自然人李卫山提出找寻11号、17号两处加装电梯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人员,并要求李卫山做电子版预算估价。李卫山拟了预算估价,每栋楼单价12480元,总价24960元,通过微信报给陶根清。陶根清反馈同意。
5.2022年7月上旬,李卫山带闸北电厂临时工梁永明到17号楼看现场。梁永明表示不确定是否可做,要找万豪酒店的强电维修工徐国锋来确认。
6.2022年7月9日,梁永明带徐国锋到17号楼看现场。徐国锋确认可以做,设计了初步方案。梁永明和徐国锋就报价与李卫山达成一致。
7.2022年7月12日,梁永明和徐国锋到17号楼按照设计的方案准备电表前强电移位。徐国锋发现380v黄色旧电线局部有绝缘破损,提出如果碰到居民防盗窗,将会发生触电事故,要修改方案,将旧电线抬升至防盗窗上方再平移,需准备好角铁、卡扣等,后续来施工。梁永明与李卫山、陶根清约定修改方案产生的额外费用另外计算。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1日17时30分左右,梁永明和徐国锋到17号楼准备移线,先搭好脚手架,安装好角铁,徐国锋站在脚手架上,将最外侧的一根380v黄色旧电线从旧角铁上抬升到新角铁上,因为电线太重,梁永明辅助用肩抗着电线。徐国锋把最外侧黄色的电线,用卡扣夹住,再用U型金属线钩住,挂到新角铁最外侧白色磁瓶上。19时左右,完成最外侧旧电线抬升后,梁永明从脚手架上跳到电梯井二层连廊,找U型金属线准备给徐国锋夹挂第二根旧电线,回头看到徐国锋浑身在抖动,知道发生触电事故了。
(二)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梁永明用木板把徐国锋从脚手架推了下来,立即帮徐国锋做心肺复苏,附近居民打了“110、120”。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徐国锋送至杨浦区中心医院急救。徐国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伤亡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徐国锋(男,46岁,江苏人)死亡。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万元。
四、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分析
(一)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发生在平凉路2545弄益民小区17号楼北侧加装电梯施工现场。
2.加装电梯二层连廊西侧窗口外有一L型角铁,离地面大约4.5米,约1米*1米规格,每个臂上安装有4只白色瓷瓶。
3.L型角铁一端固定在居民楼墙面上,一端固定在加装电梯墙面上。
4.一根380v黄色旧电线与U型金属线通过卡扣夹在一起,勾挂在L型角铁白色瓷瓶上。
5.L型角铁下方为脚手架站立面,南侧0.6米为二楼居民防盗窗雨棚,雨棚上方放置有1个桔红色消防应急包、扳手、卡扣等工具材料;东侧1米处为电梯二层连廊西窗,西侧、北侧无接触面。
(二)技术鉴定分析
1.2022年7月21日,杨浦区中心医院急诊科出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徐国锋直接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引起原因电击伤。
2.2022年7月21日,经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专业人员现场验电确认,事故点位于L型角铁白色瓷瓶下380v黄色旧电线与U型金属线的卡扣处。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作业过程中,旧电线受到外力拉动,卡扣处绝缘破损,现场作业人员不慎触碰到卡扣,发生触电。
2.间接原因
(1)帅登公司现场作业人员徐国锋、梁永明违法违规从事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
(2)帅登公司现场负责人陶根清违法违规组织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徐国锋,现场作业人员,持有高压电工证,违法违规从事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违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法应追究其责任。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
2.梁永明,现场作业人员,持有高压电工证,违法违规从事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违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陶根清,帅登公司现场负责人,违法违规组织电表前强电移位作业,违反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第十五条,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帅登公司,代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将电表前强电移位业务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帅登公司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承发包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不得从事相关作业。
(二)帅登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纠正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帅登公司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上海帅登实业有限公司
“7.21”触电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