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2号楼1816室,电话:6563839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杨浦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2023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有序推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等数据信息;二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四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两会”办理答复情况等。

2023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条,其中:制发公文备案信息19条,主动公开率达100%。

1.对标本市财政信息公开要点工作,结合本区实际,进行任务分解,逐一明确责任科室、时间节点等;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本局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属性,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和监督考核机制,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的归档和送交。

2.加强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社会关切及热点关注。提高服务意识,对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按文件规定整理热点问题回答并公开,指导广大会计人员通过线上查询、办理相关事项。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上海市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杨浦区财政局权责清单,更新公布杨浦区财政局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优化办理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已按时办结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修订新版《杨浦区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单》,先审后报,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信息发布准确、及时、高效、便民。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和归档,定期按时向区档案局报送备案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发挥“上海杨浦”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扎实做好信息发布后台管理。积极配合大数据中心,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数据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亲管,办公室抓总,责任科室落实”的工作体系,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排摸,对标第三方评估指标,逐一对照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1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 年杨浦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范围还不够全面,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稍显滞后,公开渠道不够多元,公开形式不够丰富,距离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拓展公开内容。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持续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二是改进公开方式。着力提高财政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强化网站内涉及财政信息公开的核心功能,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财政信息,着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根据2023年市、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做好政府预决算报告及其附表公开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专栏中公开本区新增专项债券等情况表,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务情况的公开力度。

2.根据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要求,部署本区2023年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加部门绩效信息公开内容,选取2023年度5个区级财政政策和5个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的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在部门决算公开中,将财政项目(一级)的绩效自评表汇总进行全面公开(涉密信息、敏感信息除外),同时一并公开2022年度选取的5个区级财政政策和5个专项转移支付财政政策的绩效自评结果。

3.加大财政部门组织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杨浦区财政局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