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11叶君保健按摩、蜜壳酒店、朱建楠、美豪沐浴) 2022-06-20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2-11批)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或姓名) | 性质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1 | 上海叶君保健按摩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杨第2120222011号 | 上海叶君保健按摩有限公司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91310110MA1G8J6U27 | 林秀英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2 | 上海蜜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杨第2120225002号 | 上海蜜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91310110MA1G8L9NX5 | 杨金岳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3 | 朱建楠(字号:上海市杨浦区她美映象理发店)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杨第2120225001号 | 朱建楠(字号:上海市杨浦区她美映象理发店) | 自然人 | 92310110MA1KPPB1X9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 违反了《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4 | 上海美豪沐浴有限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 杨第2120222019号 | 上海美豪沐浴有限公司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91310110594714405H | 刘民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