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2023-05-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大桥辖区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 78 条和本区 80 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厂中厂等风险较高行业领域为重点,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通过精准有力的执法行动,促企业主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通过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双管齐下,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我街道成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邵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高云翔担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斌任常务副组长,街道其他处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的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政办、党建办、管理办、宣文办、平安办、自治办、服务办、营商办、旧改办,街道相关所、办、院、队等部门任成员单位。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将排查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排查整改质量。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在此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强化危险作业管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盯高处坠落、有限空 间作业、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严格检查督促制度措施落实,从根本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 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 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 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 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 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 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6.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头雁效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活动常态化,对5年来本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开展后评估,带头深入学习宣讲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等安全生 产管理创新,采取企业班子成员下沉“包干制”等方式,一级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制度、品牌案例、长效机制。加强示范引领,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带动行业企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加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情况开展评估研判和趋势性分析,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 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 6 项工作:

1.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要抓紧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辖区内企业单位,并通过在线视频讲座、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 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 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 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 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积极运用 “ 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 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服务。

6.切实提升新风险的安全防范能力。要对照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沪安 委会〔2023〕3 号)以及本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等,优化自身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通过专项行动,杜绝监管空白和盲区,在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自建房等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管控上实现新探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把“三管三必须”具体化、有形化,做到落实处、可考核。

四、时间安排

根据杨浦区总体方案,结合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要求,分为以下4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5 月中旬前)。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重点检查事项等,并根据需求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3 年 8 月底前)。督促各有关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三)专项检查抽查阶段 (2023 年 11 月底前)。要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对区域内涉及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开展 全覆盖检查。

(四)总结提高(2023 年 12 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体系

要把本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底板。要有针对性的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落实责任,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与园区和相关企业之间,建立信息互通、工作互联、资源共享、成果共建的常态化组织体系。

( 二 )紧扣责任主体

企业作为责任落实的第一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 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要对各类隐患开展分级分类整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要及时吸取专项整治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并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 1 次)。同时,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 1 次)。对于规模较小、专业技术能力薄弱的企业, 街道要积极介入帮扶工作通过开展专家指导、专题培训等措施,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水平,为有效开展企业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精准有效检查

在部署阶段要积极开展检查人员专题培训工作,通过专家讲解、事故剖析、案例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一线安全检查人员的能力水平。要积极运用 “ 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在检查中既要杜绝心慈手软、失之于宽,解决好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突出隐患的或整改不彻底的,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四)严格问责考核

要建立安全监管检查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检查不认真、不到位、有问题查不出 或查处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提醒、警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加强跟踪督导,对专项整治部署慢、工作不扎实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区应急局也将在专项检查抽查阶段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有关检查不精准、不严格、工作不留痕、企业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纳入相关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结合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要活动内容。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册、 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大桥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