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2015-03-03
关于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区人口办在区委、区府和公安分局的领导下,在市人口办的悉心指导下,从健全机制、细化措施、深化责任等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本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化、动态化社会环境下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效能。
一、全面落实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与职责。结合本区常住人口总量控制目标,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三个一”(即一套工作方案、一套工作指标、一套工作细则)的工作要求,人口办围绕人口调控目标,在充分调研、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形成了“三个一”的总体方案,制定了三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细化工作目标。
二是积极开展工作推进。结合顽症整治,加大对“群租”、违章建筑、乱设摊、非法客运、无照经营的治理力度,压缩来沪人员违规居住、非法就业(经营)的空间;通过依法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情况分类管理,强化入学条件的审核,进一步完善来沪人员梯度公共服务政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区改造力度,促进人口合理导出和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口办通过开展情况收集、加强工作协调、定期分析数据等工作积极推进具体措施的落地见效。
年内,本区人口调控工作初见成效,基本实现了人口总量规模可控。
二、强化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
以信息质量为导向,严格落实实有人口管理各项制度,开展信息质量常态化监控,确保实有人口信息全面、准确。
一是提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完善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维护标准,并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及其居住人员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提升人口信息的质量。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展实有人口信息社会采集渠道,落实房屋出租人、用工单位、房产中介等机构管理职责,加强对违反信息登记规定的责任主体处罚力度,督促落实信息登记义务。
二是坚持常态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机结合。组织人员深入各居委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房屋以及闲置厂房、建筑工地、街面商铺等各类“非正规”落脚点检查力度,确保实际居住人员与系统登记信息保持一致。通过实地走访、指导检查、日常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数据和实有人口管理中存在问题,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加强街道人口工作与公安派出所人口信息管理质量的捆绑考核,并积极探索居委会、社区民警、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三方”责任考核机制,促进信息采集、变更和维护的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年内,本区实有人口平均登记率、准确率达到90%。
三、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和“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建设
一是强化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管理。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区人口办强化协管队员业务培训,结合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4次专项培训,轮训人数达到100%,有效提高了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业务水平。年内,本区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人均采集有效工作量达到11.5条/天,在实有人口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强化“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建设。区人口办从“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规范化,居委实有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居委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标准化”三个方面全面加强了采集室建设,规范和配齐信息员队伍,健全和落实逐级考核制度,进一步做实“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工作。在此基础上,对居委会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运行情况加强检查,每月通报工作数据与存在的问题,有效保障了工作的质和量。目前,全区305个居委会均建成信息采集室,建成率达到100%,建成应用率达到100%。
四、严格规范居住证件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证件办理。以“两个合法稳定”为基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居住证件相关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严格了“居住证明开具、材料受理、办证审核、信息变更、证件签注”等五个关口,并设计规范了实地核查、报备登记、系统复核、材料审查等各项工作环节;同时通过走访调查、材料抽查等形式,强化对办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违规持证的比对注销。在严格居住证件办理的同时,人口办加强违规持证人员的比对和证件注销工作。结合区“四大顽症”整治工作,加强对“群租”房、“非改居”房屋、违章建筑内居住人员以及从事非法经营人员的排查和清理,对其中违规持证人员的居住证件坚决予以注销。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探索建立申办居住证件监管制度,定期收集、汇总、比对和严审具有“违规居住、非法就业”行为的来沪人员信息,严格控制居住证件办理,合理约束外来人口无序流入,进一步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将居住证件作为来沪人员享受本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凭证。
五、着力开展房屋编码管理
房屋编码工作核心是采集核对房屋基础信息,以及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实质是牢牢抓住“居住”这一人的基本生存要素,通过加强合法居住管理,作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一项重要抓手。9月—12月,根据市人口办的统一部署,本区启动了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在开展房屋信息采集、认定的过程中,强化“四个结合”、做到“四个同步”,即,将房屋编码管理与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紧密结合,同步开展采集更新和维护工作;与普遍开展业主和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宣传紧密结合,同步开展签约和告知发放;与各类违法违规居住(租住)现象的发现排摸紧密结合,同步开展整治,消除隐患;与严格居住证件的日常管理紧密结合,同步开展违规人员的监管和注销,从而有效助力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推进落实。在推进过程中,区人口、房管、规土、建交委、城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动员居委干部、物业管理人员、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共同参与,进展十分明显,顺利完成了全区房屋的相关信息采集、审核以及系统录入工作。
2015年工作计划
一、做深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管理
一是抓制度执行监督。区人口办将有计划地组织各街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测查达标居委会、重点整治摘牌居委会的复查,督促街镇人口办、居委会严格贯彻落实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是抓人口数据清理。定期会同街镇人口办组织社区民警、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信息、空挂户信息以及在相关系统内人员未落地的人员信息开展清理整顿,力争各项人员信息向真实性靠拢,确保本区实有人口信息鲜活、正确。
三是抓信息资源整合。全力支撑本区社区管理系统建设,不断扩充的人员信息模块数据,扩大社会化信息采集渠道,并逐渐探索在区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人、房数据整合和信息的共享共用。
二、做强“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社区实施
一是进一步发挥信息采集室的作用。落实每月通报采集室工作数据、每季度通报检查情况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室规范化建设,努力将信息采集室建设成为人房信息发现、采集、录入平台和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的平台,为居委开展各种社区事务管理提供支撑。
二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依托居委会信息采集室,在居委会书记或主任的牵头下,召集各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房屋协管员、物业管理人员等,建立健全人口管理例会制度,定期交换人、房信息,进一步拓展基础信息来源。
三是进一步落实社区人口管理责任。督促街镇进一步落实居委会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居委会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考核,实行考核情况报备制度,推动基层人口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地见效。
三、做专社区综合协管队伍
一是配齐社区综合协管队员人数。进一步加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转制后的正规化建设,按照市人口办的配备标准,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齐配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奖励机制。坚持常规培训与专项培训有机结合,细化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模式,有效落实“一案一奖”、“一事一奖”、“一查一奖”制度,探索建立区层面的人员信息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励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完善社区综合协管队工作标准。组织各街镇人口办、公安派出所按照地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的总量和结构,以及治安复杂程度,共同参与制定社区综合协管队工作标准,进一步核定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量,通过落实工作标准实现对队伍工作绩效的准确评估。
四、做密居住证件管理
一是结合顽症治理,严格居住证件办理常态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非合法稳定居住、非合法稳定就业”人房信息收集常态化,以及居住证件申办、持有人员数据比对常态化,为严格居住证件办理提供数据支撑。
二结合日常房屋管理,加强宣传告知工作常态化。抓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治安消防安全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落实居委会上门签约宣传告知、受理中心办证受理宣传告知常态化,切实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五、持续推进本区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工作
在总结、评估2014年度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各牵头单位、各街镇完成情况。组织各牵头单位、各街镇对照“三个一”的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2015年度的人口调控工作重点与努力的方向。区人口办将进一步抓好情况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同时,根据市推进办《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考核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区考核办做好对各牵头单位、各街镇分类、分层考核,确保本区2015年度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工作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