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A-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4-26

杨绿容局【202419


 

对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A-1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菊代表:

您提出的A-123“关于加强民星路沿线运输企业运输后保洁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概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经相关部门实地踏勘,民星路、虬江码头路周边渣土、废弃物运输企业共有5家,分别是爱回收企业(民星路191号)、盛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民星路162号)、丁豪运输企业(虬江码头路2号)、万吉运输企业(虬江码头路5-1号)以及杨浦环境发展公司(民星路191号),其中,有不少大型车辆经虬江码头路行驶至南翔殷路或民星路。虬江码头路全长约760米,宽约13米,车行道宽约7米,不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大型货运车行驶过程中伴随着尘土飞扬、洒落垃圾废物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针对您提出的三点建议,我局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长海路街道开展专题研讨,形成答复意见。

二、提案答复

(一)对“上级管理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业和工作人员的教育,提升职业道德,尊重居民意见”的建议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当前,我市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责任区范围涵盖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外侧一定区域。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规定,集市贸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商铺、饭店、施工工地、待建地块等场所的责任区范围,为其经营、使用区域外侧至人行道外沿,范围内由以上单位履行保持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以及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等卫生责任要求。

针对相关问题建议,区绿化市容局将会同长海路街道对相关企业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企业车辆绕行南翔殷路行驶,并在居民区附近行驶时减慢车速,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影响。同时,积极推动沿线单位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品质提升工作,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要求,强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挥自律共治实效。区城管执法局依托“7.15”城管公众开放日、杨浦城管微信公众号、社区工作室等平台载体,进行多方位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城管五进”工作机制作用,以“送法上门”的方式,主动对接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区公安分局坚持做好源头管理工作,针对上述5家运输企业开展上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醒驾驶员拒绝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驾驶、酒后驾驶,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设备完好,并在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清洗,避免扬尘、物品洒落的情况发生,也建议运输企业在规划车辆行驶路线上能够避开虬江码头路。

完善改进运输车辆设施设备,提高整洁率,防止跑冒滴漏的建议

2023年,根据市级相关通知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提升杨浦区机动车辆车容车貌的实施方案》,对环卫车辆、工程车辆等的车容车貌明确检查标准,对整体外观、涂装广告、保险杠、挡泥板和轮胎等部位,以及运营过程中的车容车貌提出明确要求,目标至2025年底环卫车辆整洁率达到95%以上,工程车辆整洁率达到85%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不断完善机动车辆车容车貌管理制度、标准、监管体系,监督辖区相关企业履行车容车貌管理主体责任对不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设施设备要求更新替换,对违法行为开展严肃查处,今年以来针对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存在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已累计达80余起。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本区中标运输企业召开行业管理会议,使企业充分知晓行业规范和各项具体要求。针对代表意见,区分类所已于3月13日组织本区业务量大,日常运输较为频繁的部分建筑垃圾中标运输企业开展行业约谈,要求严格落实车辆冲洗保洁要求,做到文明驾驶规范运输,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履责情况的内部监管力度,避免因管理不规范造成沿路跑冒滴漏、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下一步,各部门将坚持依法履职加强车容车貌管理,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执法单位强化环境整治联动机制,对违反扬尘管理等相关法规的运输企业,同步移交线索给市交通执法总队,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的联动机制。区绿化市容局对包括我区出土工地、运输线路、中转场所等建筑运输全环节开展日常巡检,对于渣土车冲洗不规范,运输过程出现跑冒滴漏等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责令现场整改、告诫约谈、移交城管部门等管理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运输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深入运输企业检查内部管理、检查出土工地进出车辆冲洗情况等形式,在本区范围内形成严查严管的管控氛围,保障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规范有序。区城管执法局将聚焦民星路、虬江码头路沿线重点区域,重点围绕机动车车容不洁、未密闭运输等易引发“跑冒滴漏”的违法行为,督促属地中队严格落实查处要求,加大巡查频次,规范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进一步降低渣土运输车辆对市容环境的影响。会同职能部门联合定期召开“道路运输行业安全”警示会,通过违法情况通报、案例分析,敲响企业警钟、规范企业行为;会同绿化市容、建管、交警等部门,突出重点道路,针对上路行驶运输的渣土车辆,组织每月常态化联合检查,通过联合执法,职责互补,做到“管执联动”;依托“城警联动”平台,通过“线上派单,线下处置”的执法联动模式,提高违法车辆的发现率和处置率,严格查处无证运输违规行为,同步实施溯源查处,督促在建工地约束运输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执法实效;依托与区绿化市容管理局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所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化科技赋能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固化季度例会机制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本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措施。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针对“右转未停”、超载超限、“闯禁令”、遗洒飘散载运物、未按规定线路通行等突出交通违法,提高集中设卡整治的频率和力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对该区域周边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包扎、覆盖等措施,发生泄露、遗撒等行为的,执法队工作人员将拦停车辆并对司机进行教育告诫,同时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七款规定,处警告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对“有关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管和保洁,给予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的建议

本区道路冲洗作业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道路、公共广场保洁质量与作业规范》(DB31/T524-2022)开展,满足一级、二级、三级道路上的机械清扫和冲洗保洁作业频次,同时根据道路具体情况和气温、天气状况调整洒水冲洗作业,做到扫路车、洗扫车、洒水车等与人工洗刷相互配合,消除路面的积泥、沙石、污迹。针对民星路、虬江码头路道路建设、工地密集、企业集中、车辆较多的现状,要求环卫作业单位加强对民星路、虬江码头路附近的清扫力度,对重点难点区域加强及时清理,增加作业频次,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按照标准进一步规范道路保洁作业。同时,由属地街道安排市容管理辅助人员对周边区域加强巡查,发现市容环境问题及时处置。

在此,感谢您对我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