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12-16
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政府:
2024年,杨浦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根据《2024年杨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以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为抓手,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问责机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组班子开展学习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和统计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思维。2024年5月,区统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政府机关事务常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人士讲解机关事务常用法律法规;2024年6月,召开《上海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专题解读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新裁量基准的熟悉和掌握。2024年12月,召开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学习会,重点对新修改《统计法》特点和修改内容进行学习交流,对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研讨。
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区统计局一年来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向区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加强执法监督,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立案的7个行政执法案件,在审核的基础上,全部上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落实《2024年杨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情况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学习的全覆盖、再深入。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存在“上热下冷”、频次不够和“层层递减”的情况,下发《关于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学习的通知》,并向区四套班子领导、全区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统计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配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文件选编2023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等学习材料。区各级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力度、广度和深度,全区上下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
2.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推进“统计进党校”活动,2024年先后邀请市统计局为我区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处级干部轮训班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统计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健全统计专题学习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纳入区委、区政府、区各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领导班子和统计相关部门内部学习。
3.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下发《杨浦区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区相关部门、街道范围内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再清理、再纠正。根据国家和市的文件精神,明确清理纠正的范围,重点聚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和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等4个方面的行为,坚决排除违反统计法律法规隐患。印发《杨浦区统计局关于本区统计机构全面开展统计违法自查自纠的通知》,针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及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全区统计机构内部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增强统计机构内部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扛起统计人的责任担当,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1.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从上到下、自始至终,责任明确的全过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机制,促使区、街道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照《上海市杨浦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将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内容和相关干部提拔考察材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2.规范街道统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征询。针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中存在的街道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命不规范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下发《关于规范街道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免征询意见的通知》,明确街道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免调动应在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之前向区统计局发函征求意见,并做好任免后的备案。截至目前,全区12个街道已全部完成相关的整改。
3.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自查自纠。围绕执法监督主动性不强、执法监督能力水平不高、执法监督工作不规范、执法监督保障不到位等四个方面对区统计执法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学深悟透统计监督执法要义,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及时主动向市统计局请教执法业务工作中的疑问,获取市统计局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裁量等方面的指导,并对执法实践工作认真开展经验总结。进一步加强在统计执法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执法水平,推动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进步。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
1.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对55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8家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均已依法立案处理,其中行政处罚4家,3家免于处罚,1家在案件调查中,切实维护了统计法治权威。对过往执法检查中存在差错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监督企业整改到位,形成统计执法监督的闭环,营造“不敢假”“不想假”“不能假”的清朗统计生态。
2.提升统计干部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对区局、街道各专业报表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思想认识。对街道新进统计人员开展个别业务辅导,使新进人员在较短的时间里掌握了专业基本业务知识和工作要求。结合经普工作和企业纳统核查工作,对全区统计人员、经普业务骨干等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3.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我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方案,对领导班子、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贯彻分别提出明确要求。将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边执法边普法。以“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41周年等重要时点为契机,结合实际开展新修改《统计法》进园区、进商圈、进社区宣传活动;举办“企业与新修改《统计法》”企业专题辅导讲座;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常态化宣传,全方位讲好统计法治故事,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环境,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方面
学习的深度还有欠缺,学习形式仍比较单一,主要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在学习贯彻上一定程度仍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面还不够广,贯彻落实仍有待深入。
(二)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统计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还需不断提升,对基层调查对象的走访调研尚显不足。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遵循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定不移将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坚持依法治统,构建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深入学习贯彻好新修改《统计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加强统计法治制度建设和统计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调查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充分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进一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丰富教育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教育覆盖面,不断提升新修改《统计法》普法教育实效,积极营造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杨浦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