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7-30

杨人社〔2021〕34

关于开展2021年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

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5〕1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区域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逐渐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由单体创建向区域创建转变、由扩大覆盖向巩固提高转变、由注重评价向注重过程转变的高质量发展,经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下简称:“区三方”)研究,开展2021年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创建试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区内试点园区:同济大学科技园区、长阳创谷园区、互联宝地园区等。

二、创建标准

主要考评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园区各项机制建立情况

园区建立创建工作组织机制,有创建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帐。建立园区党组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

(二)民主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园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健全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三)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

园区内企业依法建立劳动管理制度,职工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企业规范用工,与职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园区内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有效开展工作;园区内企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没有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加分指标

园区内企业有获评国家级、市部级和谐劳动关系荣誉称号等,按规定予以加分。

(五)减分指标

园区内企业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多、劳动争议比例较高、工伤事故发生较多等,酌情予以减分。

(六)一票否决指标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园区处置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恶意阻挠建立工会的;创建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均为一票否决。

考评总分为100分,70分达标,具体评估标准及细则详见附件。

三、创建流程

(一)园区申报(8--9月份)

参与创建活动的园区对照创建指标,在自评评估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提出创建申报。

(二)街道测评(10--11月份)

街道对照创建指标展开测评,测评得分70分以上的,向区三方办公室申报。

(三)区级评审(12月份--明年1月份)

区三方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评审,将评审结果提交区三方评定。

(四)社会公示(明年2--3月份)

区三方将候选名单通过“杨浦人社”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授予称号(明年4月份)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问题且查证属实的,报区三方审定。经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区三方各成员单位联合授予“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称号。

四、激励措施

(一)授予“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铭牌和证书。

(二)达标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不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主动监察范围。

(三)达标园区入驻企业,经园区认可,在申请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制度并获批时,可适当延长批复有效期。

(四)达标园区优先推荐杨浦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

(五)达标园区入驻企业,经园区认可,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荣誉称号。

(六)达标园区可优先纳入杨浦区重点人事人才服务范围。

(七)达标园区优先享受我区优质培训资源,通过杨浦区专业技术人才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课程。

(八)达标园区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劳动关系方面,评价等级为“A”。

(九)达标园区及园区入驻企业,用工登记量大的可实行事先预约,提供绿色通道的服务;对有特殊用工需求的可提供针对性的专门服务。

(十)达标园区免费开展用工管理培训、在线用工服务指导,免费获得劳动保障政策汇编。

(十一)达标园区申请开具劳动用工无违规证明,可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十二)达标园区纳入杨浦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1类单位。

(十三)达标园区优先参与杨浦区人社局4S工作室相关活动。

(十四)将市总工会开展的一线职工疗休养的实事项目向达标园区倾斜,推荐达标园区内的优秀职工参加。

(十五)将创建活动和文明单位评选、园区经营管理者参加劳模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评价、评选活动相结合。

(十六)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优先推荐“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定期对创建活动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区人社局:作为政府方代表,要发挥好组织牵头、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作用,指导街道、园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创建活动,推进园区达标创建取得成效。

区总工会:作为职工方代表,要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帮助企业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区企联、区工商联:作为企业方代表,负责对企业、雇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履行劳动法律法规,善待关爱职工,承担社会责任。

各街道、园区:要切实提高对构建区域化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指导培育、组织协调创建评选等工作,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创建工作。

区和街道可积极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创建辅导、培育、测评、评审等工作。

 

附件: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创建指标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

 

上海市杨浦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杨浦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730


附件:

杨浦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园区创建指标表

指标

内容

指标标准

分值

街道测评

区三方

评审

备注

园区各项机制建立情况

(30分)

建立创建工作小组,有工作方案,有工作台帐

10

 

 

 

建立园区党组织

2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

8

 

 

 

建立园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并有效开展工作

10

 

 

 

民主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15分)

园区企业建会率达到区平均水平以上,建会率每低1%,扣1分

5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覆盖率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以上,建制率每低1%,扣1分

5

 

 

 

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签订率每低1%,扣1分

5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情况

(40分)

园区内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能够规范执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各项劳动用工制度,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各项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和谐率达80%以上

40

 

 

 

加分

指标

(15分)

园区内企业有获评“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每家加0.5分,满分10分

10

 

 

 

园区内企业有获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或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的,逐项加1分,满分5分

5

 

 

 

减分

指标

 

园区内企业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多

0/-2/-4

 

 

 

园区内企业劳动争议比例高

0/-2/-4

 

 

 

园区内企业工伤事故多

0/-2/-4

 

 

 

一票否决指标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园区处置不力造成较大影响

 

 

 

 

恶意阻挠建立工会

 

 

 

 

创建过程提供虚假材料

 

 

 

 

总分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