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5-15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物业服务、社会共治等体制机制,进一步解决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切实打造一批“环境整洁、秩序井然、邻里和睦、群众满意”的睦邻小区,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现就四平路街道2017年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小区治理体制机制,提升治理工作实效

(一)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作用,各居民区做实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平台,各相关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党政双牵头责任,针对停车难、垃圾清理、群租、擅自“居改非”等短板问题,因地制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房管、绿化市容、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职责;同时,根据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本地区突出问题,要着力发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协调作用,落实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抓紧督促整改,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注重典型示范引领,要注重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在居民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层面评选一批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优秀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效应,推进辖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进一步理顺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进一步推动落实房屋管理机构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责任,明确物业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强化房屋管理机构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督查检查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照法规、服务规范和物业服务合同,强化行为管理,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档案,完善信用信息的收集、披露、使用、监管制度,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一)强化业主自我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结合市人大今年修订居委会工作条例的契机,积极发挥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业主自我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鼓励和推进居委会、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要继续开展业委会、居委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和居委会指导帮助能力。

(二)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专业社会中介组织作用,要扶持和培育物业管理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相关事务,扩大工作覆盖面;同时,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

(三)推进党对业委会的工作覆盖和居委会对业委会的工作覆盖,要持续推进在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加强居委会党组织对业委会的领导,要继续推进在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

(四)推动业主自我管理规制落地,要大力推进《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实施,将《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充实到《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

四、进一步聚焦小区民生突出问题,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一)积极推进统筹施工管理,根据《关于综合统筹推进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通知》要求,强化综合统筹工作理念,协调推进实施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协调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完成各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任务,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

(三)结合“五违四必”、里子工程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加大老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完成列入市级财力补贴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里子工程”局部整治,做好相关改造工程的宣传解释、业主征询工作,落实业主出资部分的资金保障,协调处理矛盾。

(四)继续推进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对接安全评估结论,努力解决老旧住宅电梯安全使用隐患。

(五)继续做好小区“光明工程”各项收尾工作,加快理顺供电管理服务体制。

(六)配合供电公司做好全区电能计量表前设施改造宣传告知工作。

(七)协同做好老旧住宅消防设施改造工作,提升小区火灾风险防范能力。

    (八)继续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根据《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导则》要求,在既有基础上,全街道再完成5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工作。

九)加大住宅小区顽症治理力度,按照有诉必查、抓住关键、锁定目标、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对影响物业使用安全和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擅自“居改非”、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群租”、停车矛盾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维护物业使用安全和居住生活秩序。

十)切实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制度,要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保证居住质量、实现物业保值增值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在全覆盖排摸辖区内维修资金余额不足住宅小区的基础上,选择1-2个小区开展试点,完成再次筹集工作。

十一)查找整改市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结合2016年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及市民各类投诉车辆停放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擅自改建、占用公共部位、移装公共设施设备、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前四位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减少市民群众投诉,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十二)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群租的整治工作,确保新增群租及时整治率不低于95%,无群租小区累计挂牌数不低于住宅小区数的30%。

(十三)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违规住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附件:《2017年四平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7年四平路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任务分解表

 

项目

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一、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提升治理工作实效

1、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时间节点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管理办

机关各科室、各所办队中心

 

2、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双牵头责任,针对停车难、垃圾清理、群租、擅自“居改非”等短板问题,健全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单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管理办

房管中心、绿化市容中心、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平安办、各居委会、物业公司

 

3、发挥街道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牵头协调作用,根据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责任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抓紧督促整改,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管理办

自治办、党建办、房管中心、城管中队、绿化中心、各居委会、物业公司

 

4、注重典型的培育和经验总结。在街道、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层面评选出一批优秀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效应,推进辖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管理办

党建办、自治办、房管中心

 

5、做实城管执法每周联系居委会制度,居委会每周向城管执法人员报告区域内新增群组、违法建筑、破坏承重结构、毁坏/占用绿地、乱设摊等投诉情况。

城管中队

各居委会

 

6、将符合条件的相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信息100%纳入本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被认定为“群租”的。

城管中队、房管中心

管理办、平安办、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二、理顺物业行业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推动落实房屋管理机构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责任,明确物业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规范和工作标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强化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房管中心

各业委会、物业公司

 

2、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督查检查机制;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完善信用信息的收集、披露、使用、监管制度,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房管中心

各业委会、居委会

 

3、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四查制度、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公共收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率100%

房管中心

各业委会、物业公司

目标97个自然小区全覆盖

 

4、聚焦物业维修、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提升物业维修和物业服务企业保洁、保安服务质量,投诉量显著下降,投诉办结率100%,提高市民满意度。

房管中心

各业委会、物业公司、居委会、绿化市容中心

办结率通过12345平台反应

三、进一步优化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1、强化业主自我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对辖区内符合成立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强化指导和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1%

自治办

党建办、房管中心、管理办

目标完成80

2、对本地区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100%轮训。

自治办

房管中心、各业委会、居委会

 

3、对本地区指导、监督业主自我管理的居委会相关人员进行100%轮训。

自治办

房管中心、各业委会、居委会

 

4、进一步扶持和培育物业管理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事务,至少与一个中介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工作覆盖面达到100%

管理办

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房管中心、自治办

 

5、在85%以上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党建办

自治办、管理办、各业委会、居委会

目标完成37

6、推行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工作,符合条件的居委会、业委会90%开展试点。

自治办

房管中心、各业委会、居委会

目标完成7

7、试点推行业主自行管理模式,试点小区占本区5万平方米以下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总量的50%

自治办

房管中心、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目标完成2

8、推进《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实施,将《上海市民文明居住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充实到《管理规约》和《临时管理规约》。

自治办

文化办、房管中心、各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

 

四、进一步聚集小区民生突出问题,提升居住环境质量

1、根据《关于综合统筹推进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实施住宅小区设施设备改造成功,减少施工队居民生活的影响。

管理办

房管中心、居委会、业委会、各物业公司

 

2、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做好排摸情况、宣传解释、业主征询工作,协调处理矛盾。

管理办

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市水务部门

 

3、结合“五违四必”、里子工程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加大老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完成列入市级财力补贴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里子工程”局部整治,2017年底累计完成“里子工程”应完成数的70%。做好相关改造工程的宣传解释、业主征询工作,落实业主出资部分的资金保障,协调处理矛盾。

管理办

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4、推进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对接安全评估结论,对存在严重安全使用隐患的老旧住宅电梯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和更新,将存在严重安全使用隐患的电梯纳入电梯突出问题清单,成立工作组协调处理。

管理办

自治办、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5、推进实施“光明工程”,加快理顺供电管理服务体制。

管理办

自治办、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6、配合供电公司做好全区电能计量表前设施改造宣传告知工作。

管理办

自治办、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7、配合完成老旧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增设或改造任务的宣传解释、业主征询工作,协调处理矛盾。

平安办

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8、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根据《上海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导则》要求,在既有基础上,完成5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管理办

房管中心、相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9、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制度,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保证居住质量、实现物业保值增值重要意义的宣传引导,在维修资余额不足首期30%的住宅小区中试点完成1-2个住宅小区的维修资金再次筹集工作。

自治办

管理办、房管中心、相关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

 

10、结合区域实际,聚焦车辆停放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擅自改建、占用公共部位、移装公共设施设备、占用(封闭)消防通道;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投诉量排名前四位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回应居民呼声诉求,确保各项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0%以上。

管理办

各所办队中心、各居委会、平安办

 

11、新增群租及时整治率不低于95%,无群租小区累计挂牌数不低于住宅小区数的30%。(根据市物业监管平台导出数据,街道小区数为97

平安办

房管中心、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九月底前完成新增16个无群组小区的挂牌

12、加强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制定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落实管理责任,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违规住人。

管理办

平安办、房管中心、各居委会、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