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5-03-05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
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17家市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委对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现将2024年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抓建筑工地,扎实防治污染
根据《上海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关于杨浦区建筑工地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应急处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确保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截至2024年底,64个建筑工地、4个市政工地运行该系统,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二是加强重污染天气监管,执行应急预案,全员上岗执勤,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重点区域和点位进行重点检查,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执法效果。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教育,利用案例对工地上施工不文明现象进行点评,加强参建单位污染防治意识。三是深入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废弃混凝土合同。截至2024年底,多个项目履约,完成大量废弃混凝土处理,减少建筑废弃物环境污染。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扬尘污染防治相关措施,并督促其按规范落实。四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全覆盖检查建筑工地、市政工地,重点检查“六个百分百”及建筑渣土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协作,推动文明施工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生态宜居
按照《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杨浦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本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2024年,我委编制发布《杨浦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杨浦区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和保利珑誉等四大类海绵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编制及年度达标评估考核任务;组织召开杨浦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题培训,持续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成效,加快海绵建设理念的推广和落地。
三、强化水资源保护,落实节水工作
根据市水务局《2024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坚决贯彻《节约用水条例》,深入实施节水行动。一是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推进重点领域节水,确保复查迎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提升非常规水源利用水平,配合市局进行统计调查,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评选。三是普及更新公共机构节水器具,联合区机管局制定计划,建立台账,强化节水管理。四是推动水效领跑者案例申报,摸排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水效领跑者”。五是加大节水科普宣传力度,结合特色活动,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商圈,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机制。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进博会期间,联合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属地街道开展节水活动和宣传,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和文明素养。
四、优化区域排水,精细管理到位
一是提升养护成效、开展管道检测修复。2024年,共计疏通排水主管1378.40公里,疏通连管631.19公里,清捞各类窨井78996只次、清捞雨水口286785只次、清捞截污挂篮426907座次,调换检查井盖座3186只次,运输处置通沟污泥8576吨。加快推进排水管道应检尽检和应修尽修工作,完成所有区属排水主管检测任务,启动对存在三级及以上结构性损坏的隐患管道抢修工作,修复含3、4级排水管道结构性缺陷的排水管道约14公里。二是加快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于2024年3月由区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正式发布《杨浦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全覆盖建立排水用户清单、科学划分排水分区,8月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外部溯源排查,10月底完成全部排水用户外部核查,11月逐步启动排水用户和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15%排水用户、10%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同时聚焦重点行业雨污混接整治工作。
五、整治保护河道,维护生态健康
一是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按照“先开后填,开大于填”的要求严格填河审批,督促填河项目主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确保河势稳定和生态安全。二是落实“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围绕河道管理设施养护和日常保洁两个覆盖的要求,积极落实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河道养护巡查联络机制,我委和各级河长办定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部门联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三是加大河道巡查及监管力度。加强河道巡查频次,及时发现违法填堵河道、私占岸线等情况,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河道巡查,形成“发现、响应、处置、监管”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工作闭环,实现河湖管理保护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进一步加强了河湖管理保护,维护了河湖健康生命。四是推进在线监测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预警能力,考核断面实现全部达标。截至2024年底,区域内已有标准地表水自动监测站10座,覆盖了区内70%的考核断面。根据市河长办《上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针对水质预警信息,我委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及时反馈市河长办平台,2024共计处理45份水质预警工单。通过发挥自动监测不间断的优势,对水质恶化及时预警,提高地表水管理效能。
六、完善慢行设施,提升交通体验
推动6个慢行交通提升项目建设,完成福宁路(齐齐哈尔路-广州路桥)道路新建和政涟路(国帆路-军工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2个慢行网络工程;完成鞍山路、本溪路“美丽街区”(控江路-阜新路、控江路-江浦路)和三门路“美丽街区”(逸仙路-国权北路(南侧)、国权北路-国和路)2处慢行融合空间提升项目;完成宁国路(长阳路—杨树浦路)人行道和黄兴路(周家嘴路—长阳路)人行道2个提升慢行设施品质工程。创建以陈望道旧居红色教育为主题的复旦大学南片区慢行精品区;完成顺平路道路新建工程等7个慢行交通改善项目。
七、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区
一是超额完成市住建委下达任务,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面积达63.03万平方米,其中节能率超15%的面积达14.99万平方米,落实超低能耗项目3个,智能建造试点1个。二是绿色建筑标准持续提升,从一星级向二星级、三星级拓展。多个新建、改扩建项目均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如滨江区域、新江湾城区域公共建筑率先执行三星标准,有效提升了建筑能效与环保水平。三是清洁能源与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积极推广光伏、天然气等低碳能源,要求新建建筑满足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光伏安装要求。同时,强化建筑材料监督抽检,确保绿色建材应用,降低能耗与污染。四是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要求接入BIM技术应用数据平台,全程监管。通过节能施工检查、节能降碳培训等,提升管理人员绿色低碳运营能力,确保绿色建筑实效。五是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滨江南段被评为三星级“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通过发布工作提示、建立管控机制等措施,促进健康发展。同时,推动BIM技术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为杨浦区建筑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