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路街道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2020-10-16

杨定办〔20207

 

 

定海路街道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审计局《关于审计定海路街道办事处201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通知》(杨审通[2020]8号)精神,2020410日至62日杨浦区审计局对街道办事处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街道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科室认真对待,如实反映情况,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细致分析,逐条整改,逐项落实。713日杨审报[2020]7号审计报告下达后,街道认真梳理问题清单,积极做好整改工作。现将具体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预算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一:部分项目预算调整不及时,“隆昌路56号装修”预算100万元实际未执行,“里子工程局部整治”预算114.98万元因2018年已竣工项目在2019年度未完成审价导致经费未支出,“睦邻小厨建设”“创建文明小区”等委办局拨款270.41万元仅支出38.93万元,因拨款与项目实际支出时间不匹配且未及时调整预算致使预算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财务部门将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沟通各科室,主动提醒各科室及时结算项目款,对不能按时支付或需要跨年支付的经费及时与科室协调,商议调整预算的可能性,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存在问题二:个别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拨入的助残综合项目等共计80.38万元收支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 “助残综合项目”等委办局拨款2020年将纳入预算管理。下步将加强科室间的沟通协调,分清经费类型,理清经费收支。财务部门收到款项后及时与业务科室沟通,询问经费拨款用于什么地方,是否需要转拨款,是否是代收代付,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后,再确定是否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存在问题三: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定海路街道未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2019年度应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3个,实际编制10个。已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编报内容不具体,无量化指标等具体内容,分解目标简单。

整改情况:整改中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绩效意识,积极落实绩效管理。从2021年起严格按照《杨浦区2019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仔细编制一次性项目经费的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细化各项指标内容,量化各项指标要求,确保项目经费使用高效、真实。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存在问题四: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编报不够精准,将应列入“资本性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滨江党建服务站开办费115万元、计划生育奖励23.21万元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影响部门决算的准确性。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从61日起所有项目经费支出全部按照支出内容分别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科目。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存在问题五:部分往来款长期宕账未清理,定海路街道其他应付款中“房屋征收补偿款”“长阳路辟通动迁款”等合计1950.3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定海派出所”合计12.78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整改中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动迁款。经过核对与查找,152C152B地块已经完结并无争议与纠纷,在1231日前街道会将1095.92万元的152C152B地块余额上缴国库。二是应收定海派出所的12.78万元是19995月定海派出所的购车借款。虽然账龄时间已超20年,相关人员也都调离或退离岗位,街道依然会继续催收此笔款项。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二、政府采购与购买服务问题

存在问题一: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垃圾分类督导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为419日,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191月至12月。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合理安排项目、有序开展工作,了解政采规定、熟悉政采流程,加强合同管理、服从合同约束。当年项目接近完结时,及时推进下年项目的开展,仔细计算政府采购时间与周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各项条款。

整改责任部门: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

整改责任人:李卫东

存在问题二: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不规范,19个项目金额合计196.81万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承接方,项目占比38.78%,不符合《上海市政府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规定。二是个别物品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不合规,“定海路街道2019年度社区党校年终大会项目”中购买充电笔记本等奖品合计3.28万元,支付管理费及税费0.53万元,增加财政资金支出。不符合《杨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第十条“政府提供的综合成本明显低于市场供给的事项,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的规定。三是个别项目未达到合同要求即支付尾款。“定海路街道职工夜校”合同金额14.5万元,服务期限20191月至12月。201911月,经第三方验收报告反映,在项目开展活动次数及服务人次均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即于当月支付尾款。四是街道对购买服务项目监管有待加强,《垃圾分类督导项目》1.承接方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配置分拣员与指导员人数;2.招标文件约定“设置项目经理1”,应发工资总额为7.76万元,但实际新增巡查员5人,管理人员4人,增发年工资总额68.44万元;3.7人同时担任两个居民小区的分类指导员与实际情况不符。五是个别项目未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道路固守和保洁服务”项目合同金额303.83万元,合同约定“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对每月的管理实效及社会效果进行测评,评估达到良好以上的当月服务费给予全额支付,未达标的扣除当月服务费1%-10%”,街道未按此条款落实管理,未进行有效测评即每季度全额支付服务费。

整改情况:已整改

第四点情况说明:一是街道招标合同中的人数配置主要依据区职能部门要求设定。承接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人员,在实施中发现垃圾分类要规范化管理只能循序渐进推进,不能一蹴而就,一刀切。所以街道与承接方共同对85个小区居民家庭户数与垃圾投放情况进行细致梳理后将分拣员与指导员配置进行了适当的调整。52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多垃圾量大就多配人手加强管理,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就撤桶并点减少人员配置,确保街道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有序实施,顺利开展。二是定海路街道居民区生活基础差,生活垃圾按规定时点分类投放,实际落实难度非常大,街道只能严格要求承接方尽最大努力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为此承接方提出增设“管理员”与“巡查员”岗位,同时建立起每日巡查机制,确保当日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三是街道确实有指导员同时担任两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指导任务。主要是街道部分居民生活习惯难以改变,非投放时间依然投放垃圾,承接方就在非投放时间请指导员至垃圾箱房巡查,每名指导员负责几个小区,一旦发现乱丢的垃圾就能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从71日起严格按照《定海路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中50 万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询价,并填写《定海路街道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50 万以下)询价表》,确定后签订合同。”的要求,新签订的50 万以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询价后才能结算报销。二是街道全体人员将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实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不能因为方便,快捷就可以浪费财政资金,要让每一分资金都能花出效益,让有限的财政资金都能发挥最大作用。三是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增强合同条款的约束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能因为承接公司在平时工作中业绩优秀就忽视条款规定,也不能因为年终结账就提前支付尾款。四是首先加强学习与沟通,及时了解“三重一大”复议项目内容, 议事决策执行中有重大调整要根据议事决策规则的要求,重新上会讨论集体复议。其次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约束力,合同签订就要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约定,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要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五是强化合同的法律效力,增强合同条款约束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从81日起财务部门也将在结算报销时认真查看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将相关条件作为经费报销的支付依据。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社区党建办公室  社区管理办公室    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    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陆斌    黄佳  倪文豪   李卫东    黄爱萍  

三、内控制度落实问题

存在问题一:经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合同归档不完整,2019年度房屋出租等合同未归档;二是部分合同存在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签订日期等要素不全现象;三是部分合同存在先实施后签订的程序倒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内控制度落实,强化合同管理意识,从731日起房屋租赁合同正本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合同复印件交由财务作为合同档案收集整理。 二是从731日起财务部门也将在结算报销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细查合同要素。三是严格按照《定海路街道经费审核报销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 所有经费的报销单及附件中的日期应遵循如下顺序:请示日期→抄告单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有效期或施工期的开始日期→ 发票日期 报销日期→付款日期。”的规定,财务部门在结算报销时认真核对项目拟定、合同签订、项目开展、领导审批、经费使用的签字日期与执行日期。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财务)

整改责任人:黄爱萍

存在问题二: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施工单位的选择未采用轮流制;二是工程项目基础管理有待加强,定海路街道的工程项目由各科室自行办理工程施工及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14个抽查项目中5个聘请监理的工程未见监理报告,12份施工合同条款不完整,缺少施工质量保证协议、施工安全协议、廉政协议等重要附件,8份合同有施工安全协议但未明确业主及施工方具体责任人。

整改情况:整改中

整改措施:一是2021年起严格执行《定海路街道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中“短名单内施工单位选择不得过于集中,应以轮流制方式选定”的规定,施工单位选择从科室的小转盘转入街道的大转盘,避免多科室相同年度选择相同施工单位的问题。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各科室的工程项目从2021年起统一由党政办公室或管理办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工程合同条款与附件。从2021年起小型工程施工所需协议严格按工程施工规定签订并保存,确实防范建设安全风险、法律纠纷风险、质量保障风险的发生。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社区管理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陆斌  倪文豪

存在问题三:公共设施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周家嘴路421418号房屋,面积691平方米对外租赁时未报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二是300平方米以下房屋调配租赁,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三是无偿出借给定海市场监管所的房屋未签订合同。四是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存在管理台账、公共设施管理系统、租赁合同之间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五是涉及公共设施的租赁合同未按联席会议要求报区财政局、区房管局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整改中

整改措施: 一是周家嘴路421418号房屋是街道自建房,没有产权证。经请示区发改委,此类房屋出租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无法审议。二是《定海路街道房屋管理规定》已制定,街道将在1231日前汇总编入《定海路街道制度汇编》。三是无偿出借定海市场监管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正在签订中。四是831前已严格按照《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办法》(杨府办发[2017] 2号)规定,更新了公共设施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五是党政办公室正在汇总街道的产权房租赁合同,1231日前上报区财政局、区房管局登记备案。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陆斌

存在问题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未落实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20189月搬至新办公楼后产生的报废资产未及时清理和处置。二是20182019年度有12个项目共计127.63万元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三是长阳路2094-2号房屋未及时办理产证。四是3处街道产权房,面积合计2703.02平方米,在财务账面既未登记固定资产又未录入区财政资产管理系统。

整改情况:整改中

整改措施:一是隆昌路56号报废资产正在加紧清理,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二是20182019年度新购128.47(含0.84万元税款)万元固定资产中顺平路67号老年助餐点改造项目购买的7.39万元固定资产已在20198月当期就已入账。另外94.38万元已于630日前补录至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系统,剩余的3万元杨树浦驿站开办以及23.70万元小区垃圾箱房监控新购固定资产要到付尾款时再将固定资产录入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系统。三是长阳路2094-2号房屋是街道1999年底拿到的拆迁回拨房,至今已有20余年,房屋资料已经不全。党政办公室将积极会同滨江投资公司共同提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努力推进长阳路2094-2号房屋的产证办理工作。四是和乐苑、和润苑房屋已于630日前补登至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系统。腾越路46511号房屋原属于隆昌街道福利工厂,现由波阳居委会使用,街道已聘请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资产评估,最后以房屋评估金额作为固定资产记账依据。

整改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陆斌  

四、长效管理机制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街道将积极做好审计整改落实,补制度短板,补工作遗漏,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做到:

1.提高认识。经费报销是经济活动的最后一步,但不是资金使用的全部。从项目拟定起,资金就已经开始隐性支出,要支出多少资金才能顺利完成项目,所需资金是否有预算,这些资金的使用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范围,什么时候要上会集体讨论,合同支付要在什么时候,发票已开资金什么时候能付。这些隐性支出如果不规划好,就容易出现项目周期长,预算执行率低;忘这儿少那儿,程序倒置等问题。

2.严守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坚持有规必依、执行必严的原则,才能用制度管好钱管好物,切实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哪些事项是重大事项,多少标准是大额经费支出,只有明确了标准,确定了范围才能更好地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小型工程如何开展,合同如何签订,审价公司如何寻找这些看起来专业性、指向性很强的工作与我们普通工作人员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其中却包含了经费如何支出,什么时候能支出等等关系到预算执行情况的关键数据。这些种种都需要我们每名工作人员去学习政策,了解规定,只有熟悉了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使用经费,利用经费。

3.严把使用。预算执行的好坏关键在使用,只有规范使用资金才能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只有合理使用款项才能让工作开展更有序,只有节约使用每一分钱才能让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更需要的地方,具体说就是 “三要”。一要控制标准,合理开支。只有了解国家、市、区文件的各项规定标准才能在项目实施中不慌张、不盲目,经费报销时不隐瞒、不变通,不超标、不打擦边球。二要询价议价,干净开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经费使用透明度,更好地规避经济行为中的廉政风险,在购买服务以及货物时询价议价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供货商是否有违规经济行为,投标商之间是否有经济利益关系这些都是需要防范的风险点与控制点。三要多学多听多看,规范开支。收到新的文件及时学习及时了解,听到新的解释及时询问及时沟通,看到好的工作方法及时请教及时尝试,不断推进街道财务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4.规范报销。结算报销即是资金使用的重要关口,也是资金支付的最后关口,每一名财务人员都要努力做好“把关人”。严格落实《定海路街道经费审核报销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核对“三重一大”决策落实情况,细心核查票据内容是否真实,细致梳理项目申请与执行时间是否合理,仔细核对合同条款是否履行,耐心查找经费审批是否遗漏,确保每项政策落实更有力、更规范;严格执行《定海路街道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强制目录内的支出必须转账或公务卡结算,财政限定项目严禁现金支付,确需现金支付的特定项目必须主要领导审批,保证经费使用更透明、更真实;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约支付款项,不提前支付,不超标支付,不改变支付方式,确实合同支付准确与严谨。

 

附件:审计整改结果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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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路街道办事处

2020929

 

 

 

 

 

 

 

 

 

 

 

 

定海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20109日印发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