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A017号提案的答复 2017-04-01
对区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A017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农工党杨浦区委:
您提出的A017号“关于加强护工队伍建设提高老年护理质量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护工管理提升护工护理质量,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上海市医疗机构护理员、护工管理的通知(修订)》(沪卫医政[2004]72号)第二条加强培训和体检工作提出由市护理学会负责护理员和护工的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市护理学会根据护理员和护工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考核计划,确保培训质量。对拟从事护理员和护工工作的人员,应持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到护理学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护理学会组织统一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护理员合格证”或“护工合格证”。第二条同时规定护理员或护工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第三条加强管理规范用工指出医疗机构应核对护理员和护工合格证并对护理员和护工实施上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及其科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医疗安全及防范措施等,以确保陪护的质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五类来沪从业人员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5]38号)对来沪灵活就业登记对象的范围指出在本市医疗机构中由病家聘请为病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来沪从业人员由护工管理机构管理。
目前杨浦区卫计委已按文件要求管理护工队伍。为加强护工队伍建设提高老年护理质量我们拟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优化人力结构:引进护理服务业中的卫生人才,特别是护理专业大学生和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是中国护工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要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和发展空间。我区医疗卫生资源总体比较丰富,可以充分利用并形成优势,成立专门的护工培训学校,规范护工人员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护工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充实护工队伍,作为护士工作的延伸和补充。
二、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我们要发挥区域内医疗资源联动,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努力建立以二级综合医院带动社区卫生中心、护理院、养老院、居家护理的具有杨浦特色的“医养结合”老年护理全程服务模式,提高护工队伍水平,促进老年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的有序衔接。
三、加快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在本区举办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资源配置薄弱领域的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等,向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和居民家庭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通过支持社区资本投入老年护理事业,满足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提出的关于加强护工队伍建设提到老年护理质量的建议。
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