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告知书 2024-03-13

尊敬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人:

为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您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按照集中停放和充电管理要求使用电动自行车。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禁止携带电池回家充电,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消防安全,事关你我,需要小区居民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共建平安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