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11-29

关于本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杨浦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8月1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近期,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调研审计整改推进情况,对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谢坚钢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做到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通过整改规范工作;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加强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要求区审计局做好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逐一核实整改材料,对于尚未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事项,要求被审计单位列出时间表,并持续进行跟踪。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注重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配合,部分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改,强化结果运用,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截至201911月初,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减少财政拨款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共计11,625.26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已有区财政局等3家部门及单位制定或修订规章制度7项。对涉及跨部门的问题事项,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审计整改,提升整改实效。

同时,对区人大关于本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围绕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等目标任务作了专题部署,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今年3月已向区人大作了专题报告。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预算管理不完善、个别制度执行有待推进、部分财政扶持政策管理有待优化等三类问题,区财政局履行整改程序,组织审计整改小组专题研究讨论,把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落实专人负责,整改举措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力争标本兼治。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方面:已制定《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区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杨财发﹝201939号)和《杨浦区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切实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二是推进制度执行方面:已制定《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杨财发﹝201997号),通过构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落实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升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通过对本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相关人员规范开展资产使用、配置、处置各项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将2017年至2019年符合确认条件的自行开发信息化项目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是优化财政扶持政策管理方面:已督促区科委拓展政策发布渠道,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强申报材料审核,从源头上提升项目申报质量,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切实履行预算主体职责;加强绩效评估,健全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对上述问题的实际整改效果,区政府已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在后续预算年度持续予以关注、评估。

二、部门预算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和揭示的问题,区政府督查室将区领导的批示函告相关单位,组织专项督查,要求单位将经主要领导签发的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整改过程的辅导,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跨部门问题、复杂问题开展调研、沟通和协商,打通审计整改“最后一公里”,确保整改方案符合规范要求,且切实可行;本次审计的相关预算主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高度重视,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建章立制,积极落实。

1.针对预算管理中存在的如预算编报、执行不够规范、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使用、往来款清算不及时、非税收入执收、缴库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编制细化和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统筹兼顾,及时清理各类往来款和结余资金,区房管局、五角场街道、区城管局等部门已将相关资金进行清理并上交财政。三是严格非税收入执收、缴库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延吉街道已收回承包款、房租并上交财政。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的,如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

一是修订相关制度,规范采购程序,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如区教育学院修订了《学院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二是按照公共设施和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五角场街道、延吉街道、四平街道等单位已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规范租赁合同管理。三是相关部门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规范控制流程。

三、国有企业全面预算执行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滨江集团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反映的部分项目预算与实际不一致、部分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差别较大、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等问题,滨江集团认真梳理和查找问题原因,修订2项制度,加强预算管理。针对房屋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滨江集团制定1项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房屋资产管理。

四、专项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专项审计调查中反映的:代建项目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和产证办理工作滞后、代建单位财务管理不健全、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区发改委作为主管代建制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召集和走访代建单位开展调研。一是采取分节点落实整改,对《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后实施存在问题的项目,力争在2019年底前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对《办法》发布前实施存在问题的项目,分类施策,有计划列出整改节点,分批有序推进。二是完善代建管理制度设计,区发改委已着手研究并牵头修订完善《办法》。三是加强对代建单位的培训、监督考核和激励,完善代建项目入围审查等制度,加强项目清算,规范在建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延吉街道举一反三,对2017年以来的所有招投标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发现14个项目存在未按中标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问题,涉及资金17.1万元,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了金额调整单,相关资金将于工程结算尾款时进行扣回。

2.针对水环境(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专项审计调查中反映的河长制相关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巡河工作有待加强、项目投资(财务)监理单位履责不到位、预算资金管理方式有待改进、部分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经费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主管单位区建管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属地街道加强巡查,要求区市政水务中心督促投资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开展全过程投资监理工作,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紧盯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开展审价。区房管局已就推进竣工项目完成竣工备案工作,对竣工项目实施质量检测制定了措施。区财政局已就督促预算单位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开展审价工作,加强项目经费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等方面制定整改措施。同时针对调查报告中反映的个别河道周边环境未及时清理、个别防汛通道被用作停车场等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落实安排专人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洁工作,及时对所有垃圾进行清运;江浦路街道已将辖区内防汛通道上的停放车辆进行清理。

3.针对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中反映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应进一步完善、个别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等问题,主管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已按照区相关财政政策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体系建设,12处中转站中已建成8处,正在建设2处,准备建设1处,1处正在选址中。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投资成本核算不实方面,区审计局已出具报告累计核减工程成本、减少财政拨款350.22万元,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结果与实施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决算;针对未完成竣工验收程序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通过积极沟通协调,稳步推进项目竣工验收,部分项目已完成相应的绿化、消防等专业验收程序;针对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加强内控管理,逐步加强立项、审批等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规范管理。同时,区建管委已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加强对重大工程的风险防范。区相关职能部门也在进一步研究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提高管理有效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