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4-01-02

杨府发〔2023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31229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周海鹰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和改革、税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投资促进、合作交流、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改革、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等工作,协助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协助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徐建华  副区长  负责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交通、水务、住房、绿化和市容管理、生态环境、国防动员、旧区改造、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协助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

分管区应急管理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区交通委员会、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协助分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副区长  负责统计、物价、金融、商务、经济、外资外贸、科学技术、科技园区、信息化等工作,协助分管外事工作。

分管区统计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区商务委员会(区经济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区信息化委员会),协助分管区政府外事办公室。

   副区长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妇儿委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联系区委宣传部、区档案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群众团体。

   副区长  兼区公安分局局长。负责公安、人口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稳定等工作。

分管区公安分局,联系区委政法委。

   副区长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司法行政、信访、地区、民族和宗教事务、涉台事务、侨务、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行政学院等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区司法局、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联系区委统战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残联及部队。

李奇楠  副区长  负责分阶段协助各副区长工作。

各分管副区长承担相应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信访维稳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分管的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