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2-26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浦路549号,邮编:200082,电话:25032596)。
一、概述
2017年,杨浦区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为支撑,以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为保障,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研究部署。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区政府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区领导,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区政府常务会议年内多次审议政务公开议题,涉及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电子政务工作要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电子政务云建设方案、全网通办工作方案等内容,围绕全区重大改革举措稳步推进落实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制订的《杨浦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稳步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扎实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信息、财政资金、重大工程项目、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旧区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政府实事项目的意见建议。继续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以线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发展为途径,通过“全网通办”、“政务邮递”等举措,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立完善“两会”办理工作公开工作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专栏,主动公开“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拓展杨浦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服务范畴,除按“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别处理”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外,还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网上查询和本区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纸质信息的查阅,接受关于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改版“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页面,更加关注公众信息需求。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健全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四)完善保障性机制建设。加大政务公开的考核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开展定期督办和年度专项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等培训中,并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项实务培训,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对来文未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的,实行退文处理,并对规范性文件做好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20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2615条,主要公开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及各部门、街道镇网站内。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全年共发布了7件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杨浦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杨浦区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办法》、《杨浦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及大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并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同步发布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行政权力信息。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杨浦审改”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开调整情况。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在“双公示”专栏公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掘路许可等行政许可信息1400余条,公开违反价格规定、安全生产规定等行政处罚信息280余条。公开杨浦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
3、财政资金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经区人大批准的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包括《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报告》、《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杨浦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报告》等。每月及时公开本区预算收支情况。着力做好本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向镇一级延伸。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范围从预算主管部门扩大到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公开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同时加强决算公开与预算公开的衔接,新增报表列示“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和预决算对比,并对预决算差异原因进行说明。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公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信息。落实2016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5年杨浦区菜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杨浦区2015年度新家园新旅程项目”等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4、公共监管信息。重点做好和推进全区月度个体工商户、企业设立名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表、食品餐饮抽查检验结果、GSP认证公示公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检查信息、菜市场计量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动态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做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事指南、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办事指南等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加强对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及主要业务的政务公开。按月度公开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信息、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排污费征收等。做好环评审批信息公开,杨树浦路扩建、百福居护理院等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公开,切实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5、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积极推进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重大工程开工、竣工、续建和预备项目基本信息,并公布推进和完成情况。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信息。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开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旧改征收栏目,公开旧改征收决定和旧改工作动态信息。将房屋调查结果、选房到最终补偿安置结果等信息做到在动迁基地全部公开,同时利用动迁基地电子触摸屏,让居民实时便捷查阅到各类动态更新的信息。公开公租房、共有产权保障房、廉租住房等相关政策法规和申请条件,公开相关摇号排序结果。主动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土地规划许可信息。
6、公共服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共服务栏目,集中公布医疗卫生、民政、法律援助、文体旅游、公共事业等服务性信息。定期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热点信息。每月主动公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涉老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情况等,定期公开我区接受慈善捐赠及慈善救助情况。及时发布2017年学前、中小学招生入学意见、2017年各级各类考试工作要求等招生考试信息。设置杨浦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专题网页,主动公开规划计划、任务布局、体制机制等改革措施,开设“综改方案”、“上级文件”、“项目进展”、“综改第一线”等工作栏目,实时发布杨浦教育综合改革动态信息。公开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增加防病提示等便民信息,提高群众对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及各类知识的知晓率。指导和督导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求职信息、招聘资源的公开力度,开通“杨浦人社”、“创客杨浦”、“青年就业湾”等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更新各类招聘信息、创业信息,扩大创业就业、人才新政等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7、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信息。进一步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定期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杨浦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设了“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网”,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招标购买服务,并及时发布中标公示。
8、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切实执行《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文件审签过程中。对区政府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配合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综合改革”、“2017年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2017年各级各类考试工作要求”等市民关注度高的政策出台,利用图文、问答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对网上咨询、投诉举报、网上监督等信息,积极回应,按时答复。承办了2017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活动,活动周期间,涉及长阳创谷主会场及相关活动的新闻报道共308篇,新闻转载量5000余篇,累计转载40万余次。除报刊、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外,上海发布、上海观察、澎湃新闻、东方网等新媒体全程参与,通过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优势,助推双创的“蝴蝶效应”。在杨浦有线台推出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直通百姓”访谈专题栏目,邀请各街道镇主要负责人走进电台,与市民百姓面对面互动,积极主动回应市民百姓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关切。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网站。强化“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围绕更好服务于杨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开设“聚焦双创”、“双创进行时”等主题专栏。加强政府网站群协同联动,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政府信息。
2、政务微博微信。打造以“上海杨浦”政务微博微信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及时主动推送政府权威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今年以来,“上海杨浦”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000余条,粉丝累计11万余人;“上海杨浦”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800余条,粉丝累计10万余人。区各部门也通过杨浦阳光征收、杨浦绿化市容、杨浦体育、杨浦教育、创新杨浦等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扩大政务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3、政府公报。高标准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出版工作,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发挥政府公报在传达政令、公开政务、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发行区政府公报12期,每期9500册,通过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等场所免费向公众发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报电子版本,方便公众上网查阅。
4、公共查阅点。本区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镇分别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
5、其他。利用每月一次区机关干部下基层的“一线工作法”,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分别到全区300多个居委会和联系企业,宣传解读公众和企业关注的重要政府信息,解决市民百姓和企业提出的急难愁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本区各级政府机关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4件,其中当面申请314件,网上申请276件,信函申请154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规划土地审批、市场监管等信息。受理申请量居前三位的部门为:区房管局(217件)、区规土局(164件)、区市场监管局(114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74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89件,其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314件,占总数的45.6%,“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21件,占总数的3%;“信息不存在”的97件,占总数的14.1%;非本机关职权范围74件,占总数的10.7%;“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17件,占总数的16.9%;“不予公开”的27件,占总数的3.9%;“其他”的60件,占总数的8.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27件,其中被纠错2件。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诉讼案61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案件0件。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举报申诉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要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与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8年,我区将继续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力度,尤其是决策过程的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强舆情与热点回应;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围绕科创双创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11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18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529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940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49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27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7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4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6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744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314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76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54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689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628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61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68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6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24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5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2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4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7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97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17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6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2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2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6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6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6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5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7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3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