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惠民8002号楼,邮编:200082,电话:021-250332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区两级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区建设管理工作中,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及时发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本机关牵头合办、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完成列入2023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杨浦区新江湾城水系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升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各项决策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4件,办结60件,其中,2022年度结转4件,2023年办结60件,顺延至2024年度答复告知4件。积极借助委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严格把好公文审批关,做到逐级把关、严格程序,共发布公文92件,公开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上海杨浦”、“一网通办”等平台,实现多途径信息公开。及时对全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进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深化“主要领导亲管,办公室牵头,责任科室落实”的协同推进机制,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和业务培训,对标对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7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0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0

0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0

0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照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质量还不高,手段比较薄弱,有时“提纲性”过强,形式还不够丰富。二是政务公开的途径还不够丰富,较为依赖政务网站和线下活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持续深化政府开放日活动,打造城区建设管理政务公开品牌效应。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集中政策宣讲形式,提升对政策文件的多元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有关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主动加强年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根据《2023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民心工程及实事项目计划等。举办杨浦区滨水空间环境品质提升公众开放日暨人民建议征集活动,邀请一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河长和周边社区居民代表实地探访刚建成的内环线(四平路—政本路)桥下滨水公共空间,活对新晋“网红打卡地”进行了推介,展望“杨树浦源”滨水公共空间的未来风貌

(二)创新工作

为更好帮助企业高效率解决好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相关问题,不断扩展人民群众受益面,区建设管理委主动跨前、做好服务,会同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企业,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政企合作的良好机制,上门服务,常态化、针对性提供政策服务,不断推动建设管理行业运行整体好转,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如针对社会关注的农民工欠薪问题,联合组织召开了杨浦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培训会。各银行、保险公司及全区70多家在建项目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参会。活动邀请市人社局专家以及工商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金融业务具体负责同志,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政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存、存储备案的流程等做了详细解读和精准推介,同时组织与会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了深入的对接交流。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及时修订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关于收费相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