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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2024-01-22
索引号:-2024-09432
发文字号:杨人社【2024】3号
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人社〔2024〕3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
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3号)、《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24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区2023年底按月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年龄不满80周岁(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补助金额为800元,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补助金额为900元。
三、资金来源
所需资金按有关经费渠道列支。
四、有效期限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