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旦大学邯郸校区河道范围内土地确权相关事宜的函 2020-07-29
杨建委﹝2020﹞98号
关于复旦大学邯郸校区河道范围内土地确权
相关事宜的函
复旦大学:
近期,我委收到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校邯郸路校区土地确权业务征询,要求我委对贵校邯郸校区控详规划内河道及其防汛通道的土地权属与后续管理问题予以确认。我委充分考虑贵校邯郸校区建设现状与实际情况,对河道、防汛通道土地权属、地面河道建设与后续管理提出相关建议,供贵校决策参考。
一、关于河道及防汛通道土地权属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河道及防汛通道土地权属提出如下意见:
(一)河道蓝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根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地区控详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道蓝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归河道管理部门所有。
(二)河道防汛通道土地权属:防汛通道(河口线两侧外延不小于6米)的土地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原则上归河道管理部门所有,由管理部门负责防汛通道建设管理和养护。若贵校主张防汛通道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防汛通道的建设、管理及养护责任由贵校负责,我委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二、关于河道恢复
根据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要求,以及《上海市江湾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修编暨长海、五角场社区N090401单元及五角场街道N090502单元(武川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街坊(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局部调整图则》,贵校邯郸校区内现状地下河道箱涵须恢复为地面河道(政修路-国定路段)。我委结合校园情况编制了地下河道箱涵开盖设计方案,方案综合考虑了河道开河、现状校园道路改线、景观设计、配套工程等内容,拟提升校园环境,减少施工影响。经核,自1993年以来,贵校陆续占用河道用地、建设地上设施、种植绿化苗木并敷设地下管线,为推进河道功能恢复,特商请贵校配合开展腾地,我委就腾地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供贵校参考:
(一)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及设施搬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及《上海市防汛条例》,河道及防汛墙保护范围内禁止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请贵校就河道范围内涉及的建(构)筑物及时予以拆除。方案实施范围内涉及的校园设施迁建,将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资产评估,由我委根据评估结果,对固定资产重置并结合使用年限予以合理补偿。
(二)绿化及苗木搬迁:现状河道范围内绿化及苗木应予以搬迁。我委提出如下搬迁方案供参考:一是由我委对范围内绿化采用“一次性买断”方式迁移,并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贵校予以补偿;二是请贵校提出绿化移栽去向,由我委对该部分绿化与苗木实施移栽到位。
(三)校园道路改线与地下管线搬迁:据向贵校了解,现南校区河道箱涵上方为校园道路“本北高速”。为保证贵校师生通行,拟将道路建设一并纳入本次开河工程,将原“本北高速”沿河道走线铺设,并结合河道景观一并设计。其中,涉及道路下方管线搬迁,建议搬迁方案如下:一是由我委将现状管线就近搬迁至河道防汛通道范围;二是我委将范围内管线搬迁所需费用向贵校一次性货币补偿,由贵校负责搬迁并根据校园规划,整体实施全校区综合管线提标建设。
此外,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制定管线搬迁方案,准确测算费用,商请贵校进一步提供详细地下管线资料,明确管线种类、标高、埋深、管材、流向、孔径、井位等相关数据。
特此致函,盼复。
(此页无正文)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报: 区委区政府
送:杨浦区规划资源局、复旦大学基建处、资产处、总务处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