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 2023-07-03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3〕2 号 )和《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杨府发〔2023〕4号 )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街道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街道辖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等,通过普查完善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各条线、科室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为制定社区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治理社区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经普工作普查对象是我街道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原则和方法

(一)普查登记原则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本次普查按照单位经营地(办公地)进行普查登记。五经普新增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由注册地(辖区)登记。

(二)普查方法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法,在清查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在清查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1.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方法

对于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继续执行一套表调查单位制度,延用国家联网直报系统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2.非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方法

对于非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按普查小区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

3.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方法

对于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按普查小区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本次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专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街道根据市、区相关工作精神要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作为专业技术支撑,严格按照目标节点完成各项既定工作,确保辖区五经普工作顺利开展。

(一)成立街道五经普领导小组

街道五经普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统筹推进、明确各方职责、研究和决策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党政办、党建办、管理办、服务办、平安办、自治办、营商办、宣文办、监察办、城建中心、大桥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区投促二分中心相关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另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各阶段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二)建立社区普查队伍

以24个居委会为单位分别成立五经普工作小组,居民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配备1名专职居委干部、1名社区志愿者,在街道经普办的领导下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小区标绘、底册核查、单位清查、登记等各阶段工作。

(三)建立商务载体专管员队伍

辖区重点园区、楼宇实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制,落实1名专管员,负责与街道经普办做好日常对接,配合做好所属载体的普查宣传、底册核查、单位清查登记等各阶段工作。

(四)关于“两员”选配

    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被选调的单位数量及工作量,原则上每50-80家单位配备1名普查员,3-5名普查员配备1名指导员。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区统计局初步测算预登记单位数近5000家),预计聘用指导员18名,普查员90名。普查员和指导员的人数还将视具体企业户数而定。“两员”选配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辖区情况,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和统计业务素质的人员担任指导员和普查员。

五、普查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1.制定普查方案、组建街道领导小组(2023年6-7月)

2.选调普查员、建立各项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6-8月)

3.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电子地图(2023年7-9月)

4.业务培训及单位清查(2023年7-12月)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与评估阶段(2024年1-10月)

1.普查登记(2024年1-4月)

2.普查数据审核、录入、汇总、上报(2024年1-8月)

3.普查数据质量抽查评估(2024年6-10月)

(三)资料开发应用和工作总结阶段(2024年10月-2025年6月)

1.维护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2025年4月前)

2.经济普查工作总结及先进评选表彰(2025年6月前)

六、普查经费

街道五经普经费原则上由区财政拨付专款保障,并列入街道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街道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使用普查经费。相关人员工作补贴、各项办公后勤等工作经费支出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

七、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的规定,按时、准确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任意发布普查数据。

(二)确保数据安全。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安全监管,完善普查数据安全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筑牢普查数据安全屏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大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