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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迁址重建的批复 2024-11-21
索引号:-2024-13664
发文字号:杨卫健委[2024]119号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卫健委〔2024〕119 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点迁址重建的批复
上海市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平青社区卫生服务站迁址”的请示》(杨大桥社卫〔2024〕13号)已收悉。依据社区卫生服务辐射范围,区域常住人口数及就医需求,同意上海市杨浦区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青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原址迁址至杨浦区河间路618弄4幢14号一层,开展全科、中医、康复、医养结合等服务。
请严格按照站点设置要求,完善站点服务功能,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特此批复。
(此页无内容)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抄送:上海市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浦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