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4-08-29

各科(室)、居委会: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武装部2014年征兵命令》(以下简称《命令》),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结合街道实际,现就今夏征兵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夏征兵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 “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军队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的重要论述,按照《命令》,要与时俱进,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准备,依法廉洁征兵,确保兵员征集质量。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下设宣传报道组、政审材料组、纪检优抚组、组织发展组和后勤保障组。

领导小组:负责征兵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长:  社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任大连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武装部部长                   陈新中国成立

大桥派出所教导员             袁伟波

  书:   武装部干事                    

宣传报道组: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和报道工作

  长:    宣传科科长                  冯冬梅

政审材料组:负责政审材料的调查汇总工作  (政审组电话65196104)组  长:    大桥派出所教导员           袁伟波

副组长:    武装部干事                  

 武装部干事                 谢胜亮

   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纪检优抚组:负责保证依法廉洁征兵各项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对入伍士兵、家庭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长:    纪检监察室主任             马宏斌

        社会保障科科长             吴云海

组织发展组:负责优秀应征青年党、团员的发展工作

   长:    组织科科长                 

             团工委副书记               

后勤保障组:负责征兵车辆和经费的保障工作

   长:    行政办公室主任             

             财务审计科科长            蒋昀婷

三、征兵任务

按照《命令》,下达街道男兵任务数16人。女兵任务数不分配具体指标给街道,但必须组织1-2名适龄女性上站体检,根据体检、政审、考核情况,统一衡量,择优录取。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年龄条件:男性公民为2014年年满1821周岁,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性公民为20141231日前年满1819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要求,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文化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职校、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正在全日制高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各级各类中等以上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到2015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2014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征集办法

适龄公民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按照国防部征兵办要求,全部参加网上报名,坚持全部公开、择优遴选的原则,区政府征兵办负责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市政府征兵办对区应征女性公民统一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新兵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91日。

六、征集时间

6月上旬至6月中旬为准备阶段。主要做好应征公民的报名并进行初检和初审,确定预征对象。

630日至720日为体格检查阶段。组织预征对象进行体检、复查。

715日开始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810日至830日为走访定兵阶段。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人员进行走访谈心,确定合格兵员。9月上旬发放入伍通知书。

9月中旬为欢送总结阶段。召开街道新兵入伍欢送大会,组织参加市、区新兵入伍欢送大会,完成运送新兵工作。

七、工作要求

今夏征兵,征集任务重、标准要求高、工作责任大,为此要求:一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的要求,使征兵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二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征兵工作是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和征兵工作人员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做到任务明、责任清,同时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征兵工作。三是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营造参军光荣的浓厚氛围。端正应征公民的入伍动机,发扬爱国奉献的精神。四是领会精神、把握政策。做到依法廉洁征兵,尤其要把好政审关,确保兵员征集质量,为部队输送优秀兵员。

附件:1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计划安排表

      2、政审调查人员分组表。

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