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区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意见 2002-04-24
杨府办发〔2002〕22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区文明办等五部门关于在本区开展“上海市
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老龄委、区残联、区志愿者协会《关于在本区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意见》,已经2002年4月10日第157次区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在本区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
帮老助残行动”的意见
根据市民政局和市残联的入户调查,目前,全市约有7259户老年父母抚养重残子女型家庭,其中,部分老年人抚养重残子女型家庭存在着诸多困难。市领导要求以“政府与社会资助、志愿者服务和居家养老为主”三结合的方法,帮助这类家庭克服困难。为落实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残联和市志愿者协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提出我区开展“上海市志愿者‘ 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关心老年人和残疾人是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应尽的法律责任。老年人抚养重残子女型家庭是社会上最困难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开展“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使“7259帮老助残行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者工作新的内容、社区服务的有效延伸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补充。
二、对象、形式与内容
“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对象为,具有本区同一地址常住户口、并共同居住在本区、父母亲一方年满七十周岁、子女生活不能自理或难以自理且未婚重度残疾,父母亲(有健全兄弟姐妹住在一起的除外)作为照料重残子女日常生活的主要承担者的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
帮老助残的形式和内容,坚持从地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因人而宜。原则上由一名志愿者每天到一户家庭上门服务一小时,服务内容一般以帮助料理家务、打扫卫生、陪伴看病和代为购物等为主。具体的方式和内容由地区组织和家庭协商确定。
三、申报手续
各街道、镇通过调查摸底,对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户籍所在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经街道、镇残联初审,填写《上海市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对象花名册》报区残联审核同意后,可纳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范围。
四、落实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书
各街道、镇文明办从身体条件较好、热心公益事业、且有较多空余时间的失业、退休、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合适的人员中选择志愿者。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列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志愿者。
各街道、镇文明办要积极组织好志愿者队伍,指导居委会与志愿者签订《杨浦区XX街道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协议书》。
五、退出、转移、新增申办手续
被服务家庭在接受志愿者服务期间,如户主自愿提出不再继续接受志愿者服务,或者被服务对象故死,街道、镇残联应终止志愿者服务。
被服务家庭在接受志愿者服务期间,如户口迁移(因搬迁、婚嫁等),则由户主向街道、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服务转移单》,由街道、镇报区残联备案,区残联及时将《上海志愿者“7259”帮老助残行动服务对象转移单》转交户口迁入区(县)残联。各街道、镇对新增符合条件的被服务家庭,在及时报区残联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帮老助残行动的对象。
六、经费分担和申请手续
由各街道、镇残联填写《上海志愿者“ 7259”帮老助残行动经费申请表》,向区残联申请拨付市、区二级筹集的经费。申请时,须同时附有本街道、镇具体实施方案和《上海市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对象花名册》。对纳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范围的家庭,每户每月补贴150元的,由市、区、街道(镇)按4:4:2的比例分担,按每户每月补贴150元的标准,下拨市、区二级的各40%的资金给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匹配本级20%的资金,统一调配使用。
七、设立帐户,建立档案
区、街道、镇要设立“ 7259帮老助残行动”专门帐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
区、街道、镇残联要把已纳入“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服务对象名单统计造册,填写《上海市老年人抚养单身重残子女型家庭志愿者帮老助残服务对象花名册》,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市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八、强化管理,定期考核,保证质量
要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工作,各街道、镇可采用服务手册的形式作为对每个志愿者检查和考核的依据。项目包括:服务项目、内容、时间和质量等,由残疾人监护人或亲属签字确认。每两周由居委会进行复核,每月由各街道、镇残联按志愿者实际工作量发放补贴。
各街道、镇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区有关部门组织年中检查一次,年底考核评比一次,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区文明办要将该工作纳入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的考核范围。
九、职责分工
区文明办组织志愿者队伍,指导街道、镇和居委会具体开展志愿者的组织选配工作,同残疾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并将“7259帮老助残行动”纳入文明社区和文明小区的创建范围。
区民政局、区老龄办配合区文明办和区残联,了解重残家庭的服务要求,对志愿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区残联负责“7259帮老助残行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志愿者帮老助残协议书
上海市杨浦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杨浦区老龄委
上海市杨浦区残疾人联合会
上海市杨浦区志愿者协会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