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祥公告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24-04-09

公告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五角场街道办事处

公告

沈云祥

本机关于2024321日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杨府强拆决字〔2023〕第100001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杨府强拆决字〔2023〕第100001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五角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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