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2025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5-03-26

关于印发《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和《2025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关于在本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今年区内实际工作情况,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以下简称《清单》),确定了《2025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现就贯彻实施《清单》和《年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年度抽查计划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清单》及《上海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二版)》,完善制定本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22个领域,64个抽查事项及其所涉22类检查对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实施情况及时将《清单》(附件1)变化情况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区联席会议进行调整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根据《清单》,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本区的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报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注重效率,结合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保障,共同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二、协同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强加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根据《年度计划》(附件2),按照各部门对应的抽查事项部署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或积极参与本区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坚决杜绝“有计划、无执行”。对《年度计划》明确的抽查任务,各牵头部门要与参与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参与部门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时间、方式等,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设定抽查比例。

三、规范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联合检查工作要积极落实《优化本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上海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2024版)》和《杨浦区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落实好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开展涉企现场检查前,牵头部门要向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申请检查码。开展现场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检查码,当面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以及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检查结束后,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录入相应的检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外公示。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智能化水平。

四、不断提升部门联合抽查效能

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要结合监管对象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提升抽查的精准性、问题发现率。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予以处理。要结合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形成社会诚信风尚,提升公众支持度。

各有关部门在联合抽查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共同扩大部门联合抽查的覆盖面,提升部门联合抽查的工作成效。

特此通知。

 

 

    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六版)

 

序号

抽查领域

检查对象

检查部门

抽查事项

1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各类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牵头

区文旅局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2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参与

区商务委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区商务委年报事项)的检查

3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

4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检测情况抽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和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检查

5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牵头

区公安分局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6

消防产品监督抽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牵头

区消防救援支队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在使用领域涉及CCC认证类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

7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网站实际经营者真实身份的核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情况的检查

8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外籍演出人员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的查验

9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

牵头

区文旅局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旅行社虚假广告的检查

10

汽车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牵头

区商务委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11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牵头

区建管委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参与

区绿化市容局

对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对车辆冲洗保洁等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

对施工工地扬尘在线数据超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

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检查工地动火、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部位、消防器材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

对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船运输规范的检查

12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对象

牵头

区统计局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13

职业病防治监管

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抽查

参与

区人社局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情况进行抽查

14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购销流向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备案台帐

15

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许可经营

销售台帐

安全教育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16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监管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单位

牵头

区体育局

对游泳场所经营许可的检查

参与

区文化旅游局

对游泳场所开放情况的检查

区文化旅游执法大队

区卫生健康委

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的检查

17

对洗浴场所监督检查

洗浴场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洗浴场所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18

对零售药店的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等监督检查

参与

区医保局

医保限定用药管理、医保药品价格管理等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的零售监督检查

19

对美容美发店的监督检查

美容美发店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等

参与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

20

街道重点企业监督检查

街道重点企业

牵头

区应急局

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21

剧本娱乐场所监管

剧本娱乐场所

牵头

区文旅局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及剧本备案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2

诊所监督检查

中医诊所、口腔诊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诊所备案情况检查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以用辐射机构许可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检查


附件2

2025年杨浦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对象

检查部门

抽查事项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户数

计划时间

1

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各类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牵头

区文旅局

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85%

5

5-11

参与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2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5%

40

7-12

参与

区商务委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区商务委年报事项)的检查

3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牵头

区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60%

5

6-12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

4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抽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及检验检测活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100%

6

6-12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检查

区公安分局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情况检查

5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牵头

区公安分局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100%

18

10-11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6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抽查

辖区内社会单位

牵头

区消防救援支队

抽查辖区内单位配备和使用消防产品情况

3%

6

7-11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在使用领域涉及CCC认证类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

7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牵头

区文旅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检查

50%

12

5-11

参与

区公安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安全情况的检查

8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牵头

区文旅局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50%

6

5-11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对演出人员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或工作签证的查验

9

旅行社行业监管

旅行社

牵头

区文旅局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30%

18

5-11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旅行社虚假广告的检查

10

汽车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牵头

区商务委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30%

8

4-12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11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牵头

区建管委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治理的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要求;检查企业防火工作责任制,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制定情况

10%

12

4-12

参与

区绿化市容局

对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对车辆冲洗保洁等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

对施工工地扬尘在线数据超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公安分局

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检查工地动火、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部位、消防器材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

区城管执法局

对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船运输规范的检查

12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对象

牵头

区统计局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情况

3%

5

4-12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13

职业病防治监管

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抽查

3%

6

5-10

参与

区人社局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等情况进行抽查

14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购销流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

15%

5

5-11

参与

区公安分局

备案台帐

15

危险化学品经营监督检查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单位

牵头

区应急局

许可经营、销售台帐、安全教育

5%

20

5-11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16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监管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单位

牵头

区体育局

对游泳场所经营许可的检查

20%

9

4-12

参与

区文旅局

对游泳场所开放情况的检查

区文化旅游执法大队

区卫生健康委

对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情况的检查

17

对洗浴场所监督检查

洗浴场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5%

4

5-10

参与

区公安分局

洗浴场所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18

对零售药店的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执法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牵头

区市场监管局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等监督检查

10%

10

4-11

参与

区医保局

医保限定用药管理、医保药品价格管理等相关事项执行情况

区卫生健康委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消毒产品的零售监督检查

19

对美容美发店的监督检查

美容美发店(营业面积大于150平米)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等

3%

6

5-10

参与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违法违规购买、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检查

20

街道重点企业监督检查

街道重点企业

牵头

区应急局

对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

14%

15

5-11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开展检查

21

剧本娱乐场所监管

剧本娱乐场所

牵头

区文旅局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及剧本备案情况的检查

40%

10

5-11

参与

区市场监管局

登记事项检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

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2

诊所监督检查

中医诊所、口腔诊所

牵头

区卫生健康委

诊所备案情况检查

10%

5

5-10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以用辐射机构许可检查

参与

区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