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街道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4-08-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9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安委会2014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大本街道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和以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为重点的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简称“专项整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全国和本市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通过严密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取缔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活动,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一些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本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同特点的非法违规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   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

重点打击和治理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设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事项,不进行整改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2、消防

由派出所牵头地毯式排查大桥社区内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综治办按照网格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居民区消防灭火器配备,针对居民住宅楼、沿街商铺的消防隐患进行集中排摸整治,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加强对各类网吧的消防监督检查,确保以上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

3、危险化学品

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和治理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储存、经营的;无证经营、重装、运输;夏季禁限时间段违规装卸、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

4、特种设备

重点打击和治理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超过使用期限未按时培训的;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维保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维保。

5、“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重点打击和治理辖区中企业因关、停、并、转逐一呈现大量的闲置厂房进行的出租、转租现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将尚未改建拆除房屋和政府储备土地挪作他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基础设施老化,消防设施设备陈旧,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灯、灭火器材形同虚设;承租人、借用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租用房屋内非法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

6、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为重点的粉尘单位

继续开展对本地区铝镁制品机加工和家具制造、高纯试剂生产使用、芯片加工类企业及其他存在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查,发现一处及时上报。

三、时间步骤

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20-831日)

各组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对表立即落实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   91~1130日)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需要综合治理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并从严从重处理。对以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三)巩固深化阶段(121-1231日)

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街道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期间,街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定期通报督察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凡是发生较大伤亡人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二)加强宣传发动

将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改视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以此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社区职工群众共同参与,营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良好态势。

(三)注重长效监督机制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改,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监管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构筑安全生产防线。